索取号:JA2300000-2022-019发布机构:区发展改革委标题:静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兴亚广场二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文号:静发改投〔2022〕8号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成文日期:2022-02-28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2-03-03
1
2022-03-03 09:57:50.0
2023-03-03 09:57:50.0
项目名称:兴亚广场二期项目
项目主体:上海华康房地产有限公司
许可内容: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经评审复核,该项目年用电量为500.75万千瓦时,年用气量为8.15万立方米,年用水量为9.32万立方米,共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721.38吨标准煤。
批复时间:2022年2月28日

留言咨询
纠错
1.错误类:*
2.出错页面的地址(浏览器地址栏里面的地址):*
3.内容标题:*
4.为了方便我们更准确及时的处理错误,请尽可能详细填写你的操作经过:*
-
您的姓名:*
相关文档
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