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安区落实<2021年上海市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社会信用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信用办〔2021〕2号)要求,我办会同各单位制定了《静安区落实<2021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遵照执行。
请将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开展的告知承诺、容缺受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易+”等场景创新,以及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诚信事件等宣传活动的情况,定期形成书面材料报送给我办。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各部门营商环境和诚信建设评价。
上海市静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4月21日
静安区落实《2021年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任务清单
主要任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部门 |
提升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
1 |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年底前完成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2 |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开展“屡禁不止、屡罚不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和信用服务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3 |
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的基础上,编制补充目录和补充清单,推动各单位依法依规开展信用建设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 |
4 |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并形成清单,制定格式规范的告知承诺书,并依托静安门户网站、“信用静安”栏目等向社会公开。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状况确定告知承诺的适用对象。将信用信息充分运用到事项办理过程中,对守信主体提供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便利服务。建立告知承诺信用信息的记录、归集、推送工作机制,形成承诺信息的闭环管理,将承诺履行信息通过区信用平台向市信用平台归集,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 |
区审改办、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5 |
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公开作出信用承诺 |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6 |
支持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信用承诺 |
区民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
7 |
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结合本市通用性、基础性的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与自身掌握的日常监管信息,形成符合管理特征、监管需求的行业性、区域性信用评价标准,推动评价结果应用 |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加快推动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
8 |
推动司法行政、生态环保、医疗保障、旅行社管理等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
区司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区医保局、区文化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
推动各领域形成信用修复制度规范 |
9 |
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公共信用信息修复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要求,严格按照各领域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修复条件、时间进度等开展信用修复 |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10 |
加强监督指导,定期通报各单位修复办理情况 |
区发展改革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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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力度推进市场信用应用 |
11 |
加强信用大数据赋能,拓展市场应用场景,持续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建立本区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对接市级平台、市级数据、市级功能,为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信用数据支撑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 |
12 |
推动金融机构、金融企业及金融组织接入平台,发布基于公共信用信息的产品和服务 |
区金融办 |
|
13 |
探索“静安企业贷”批次担保和“信易贷”合作模式,进一步拓展“白名单”企业范围,推动银行多样化创新,打造具有区域特点的融资产品,实施差异化信贷支持 |
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14 |
加强“信易贷”平台宣传力度,将“信易贷”平台嵌入微信公众号、网页、小程序等载体 |
各街道镇,四大功能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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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大范围拓展社会信用应用 |
15 |
鼓励社会机构强化信用应用,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在企业管理、融资贷款、住房租赁、交通出行、旅游购物、市场交易等方面为守信主体提供优惠便利。聚焦重点民生领域,加快推进教育、医疗健康、养老服务、家政服务、食品餐饮、房地产等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信用服务载体应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
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各街道镇、四大功能区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
提升信用信息系统服务能级 |
16 |
进一步提升 “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质量,按照本市每季度开展“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的要求,提高数据归集共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17 |
加强区信用平台与市信用平台二期建设衔接,优化信用平台功能,发挥信用大数据的监测预警作用,强化信用体系基础支撑 |
区发展改革委 |
|
推动信用服务治理能力现代化 |
18 |
推动各部门将信用信息、信用分类评价等深度嵌入业务系统和执法监管系统,加大信用信息和政务服务资源整合 |
区发展改革委、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19 |
加强信用数据在“一网统管”系统中的运用,聚焦公共安全、应急管理、规划建设、城市网格化管理、交通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新的信用应用场景 |
区发展改革委、区公安分局、区应急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运中心、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镇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
20 |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根据本市开展政府部门政务诚信监测评估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 |
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司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形成本区信用应用特色 |
21 |
结合区位优势,重点围绕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信用大数据应用等方面,找准工作定位,充分发挥信用体系支撑作用,形成信用建设特色亮点 |
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
加强诚信宣传教育 |
22 |
鼓励各类媒体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深入报道诚实守信的先进典型,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信守诺的社会风尚 |
区委宣传部牵头 |
23 |
持续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开展“诚信兴商活动月”(包括司法公信、信用交通、诚信经营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依法诚信纳税、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诚信兴商金融相伴、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企业诚信建设、扶持中小生产企业提升市场能力计划等)、“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
区发展改革委、区商务委、区法院、区建设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应急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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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对重点职业人群(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会计、审计、家政服务人员、养老服务人员、涉税服务人员、工程项目人员、物业服务人员、检验检测、职业介绍、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统计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导游、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员、司法鉴定人员等),以及青少年群体的诚信教育,深化校园诚信建设 |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委、区民政局、区税务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民防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卫生健康委、区科委、区文化旅游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区教育局等按职责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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