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2023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2023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促落实、助监督、强监管,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全力打造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推进高质量发展信息公开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做好产业、行业扶持政策、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内容公开。提升营商环境专栏信息覆盖面和集成度,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完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集中公开,持续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加强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和市场主体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等制度措施的精准推介和适用性解读,大力推行“市场主体合规一码通”,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创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
(二)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市场预期。
(三)加强城区建设信息公开。做好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精品道路等环境提升工程进展的信息披露,强化成果推介。
二、推进高品质生活信息公开
(四)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进展情况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和试点示范进展情况。加强碳普惠制度和绿色降碳改造措施的宣传解读。加大环境综合整治等污染防治工作公开力度,发布典型案例。
(五)加强住房保障、改造和招生入学信息公开。加强廉租住房供应房源和申请信息的联动公开,做好申请辅导。及时更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和申请供应信息。集中公开“两旧一村”改造相关信息,规范公开零星旧改、小梁薄板房屋改造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旧住房更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的公示,加强宣传解释。继续做好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公办学校划片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等信息公开。
(六)加强就业、养老、托育和民生保障待遇信息公开。针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切实做好就业帮扶、技能培训等政策及服务信息的发布,加大政策解读和推送力度。动态更新新建养老床位、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长者食堂、普惠性托育点等养老托幼实事项目的进展情况。做好养老、失业、工伤、医保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调整信息的及时发布。
(七)加强公共文化活动和促进消费信息公开。做好公共文化服务能级提升、重要惠民活动、城市新空间打造等信息公开。加大绿色消费宣传力度,对及时更新的促进绿色消费的政策和标准做好宣传推广和贯彻落实。加强“五五购物节”、上海旅游节、上海市民文化节等节庆活动宣传推广。深化“苏州河游览”“建筑可阅读”“海派城市考古”等品牌内涵挖掘,及时发布精品项目和服务体验信息。
三、推进高效能治理信息公开
(八)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情况信息公开。加强防汛防台、雨雪冰冻、燃气、消防、交通等应急预案披露和预警提示,提高突发情况信息发布时效性。及时更新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及改造易积水小区、道路积水点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要求,完善餐饮企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的信息公开。
(九)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信息公开。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持续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和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严格按照要素及时公开各类相关信息。围绕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案等事项,通过安置补偿结果公示与存档备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
(十)加强财政和审计整改信息公开。预算金额10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项目预决算信息公开(涉密信息除外),深化专项资金和专项转移支付绩效信息公开试点。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集中发布直达资金相关重要政策、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推进被审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加强公共服务和投诉集中领域监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披露。持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学科类培训机构等领域的监管信息披露,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和消费预警提示。
四、完善政策发布和推送机制
(十二)完善政策公开源头管理。按照市里统一部署,落实政策文件标签化管理,建立以需求侧为视角的政策文件标签体系。发文单位在政策出台时,按照标签目录明确政策文件的标签分类,为数字化归集和推送夯实基础。
(十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市里统一要求完善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设,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定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十四)加强主动公开公文库管理。依托全市统一的主动公开公文库,对本区主动公开公文实施集中归集,实现统一入口、分类展示、一键查询。制定入库公文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入库公文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分类准确。
(十五)落实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根据市里统一部署,选取部分市民企业关注度高、办事需求大、政策文件体量大的领域开展跨层级、跨部门的政策集成式发布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政策分散、查找难、适用难等问题。
(十六)扩大政策精准推送覆盖面。继续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及其解读的线上精准推送。结合“千人(企)千面”和多行业“一业一档”建设,持续完善群体画像,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探索主题政策订阅推送等增值服务。打造“政府+”政策推送“接力”机制,建立健全与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常态化协作机制。发文单位出台相关政策时,根据政策的适用范围,将有关材料通过“随申办·企业云”及“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等渠道主动推送给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由相关协会和产业园区根据行业和园区内企业的实际需求,跑好政策推送的“最后一公里”。
五、优化政策解读、沟通和咨询
(十七)持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要求,“应解读、尽解读”。解读材料应聚焦核心概念、关键词、适用范围、办事指引、操作方法、执行口径、惠民利企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实质性内容,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清晰提供政策落地的指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对公开征集意见的政策草案同步开展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初衷和内涵,更好引导公众发表意见。政策出台后针对市民企业咨询集中的问题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动态跟踪解读。
(十八)探索政社合作、多元参与的政策沟通和辅导机制。发文单位要通过制作辅导课件等可复用形式,加强对政策申请和适用标准、办理流程等内容的针对性辅导。打造“政策公开讲”品牌,强化惠民利企政策辅导培训。积极引入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和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社会力量和组织参与政策宣传和辅导。健全与企业的机制化沟通渠道,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分行业、分地域的政策沟通会等形式,宣讲国家和本市重要市场准入政策、行业优惠政策等,加强涉外重要政策外文版供给和宣讲,推动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十九)强化政策咨询和办理服务。政策发布页面统一规范设置政策留言板,方便社会公众进行线上咨询。发文单位要加强对留言板的动态维护,及时回应和解答相关问题。对咨询量较大的问题形成常见问题解答清单,在同一页面发布,方便市民企业查询。探索政策“阅办联动”机制,打通政策公开平台和政务服务平台,对政策文件中包含“一网通办”办事事项的,在标题页和相关内容页增设“办”字图标,可直接点击跳转到办事页面,实现“阅后即办”。
(二十)加强政策咨询窗口和知识库建设。持续提高本区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对与市民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文件,发文单位应当提炼常见问题问答,向“一网通办”总门户、政务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咨询窗口推送。各咨询窗口对超出知识库范围的集中咨询问题,及时反馈发文单位,通过前后台互动不断丰富和精准政策咨询知识库内容。政策咨询知识库与其他各类政务知识库实行共建、共享、共用。
六、深化政民互动和公众参与
(二十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制定涉企政策应当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意见,意见听取和采纳情况作为上会讨论的前置条件。探索建立市民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通过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大数据分析等方式,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继续推进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工作,区政府年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政府决策会议不少于4次,各部门及街镇视情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优化代表遴选方式,推动更多市民代表、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代表参与列席活动。
(二十二)扎实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编制区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于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鼓励通过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内事项开展公众参与工作。决策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一并公开。提高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集成度,以事项目录超链接等方式集成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起草说明、草案解读、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
(二十三)持续优化政民互动主渠道建设。统筹做好领导信箱、人民意见征集信箱、网上咨询等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强化结果分析应用。严格落实各渠道办理时限,规范做好留言选登。进一步优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运作机制,加强质量管控和督查督办,不断提升工单办理质量和水平。全面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办理中国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落实办理时限,确保回复质量。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立统一的政务征询平台,实现决策草案意见征集、人民意见征集、民意调查、实事项目征集、政府开放活动主题征集等政务工作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的一口归集,提高公众参与的集中显示度。
(二十四)不断扩大政府开放活动影响力。继续打响“政府开放月”品牌,每年8月集中组织开展以公共管理机构、公共服务场所为主体,以民心工程、实事项目等为主要内容的线下开放活动。鼓励以公开征集意见的方式确定活动主题和场次。活动期间安排答疑、座谈、活动体验、问卷调查等环节,加强与参与公众的互动。结合各部门、各街镇重点工作,围绕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
七、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二十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健全完善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同时,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防泄密和相关风险。加强对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的保护。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的,实行定点、定向公开。把握好政策发布的时度效,合理引导社会和市场预期。
(二十六)巩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果。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实现标准目录与业务系统、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融合应用,强化标准化成果运用,加快开发市民企业喜闻乐见的公开产品。做好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信息更新,确保基层群众关心的各类信息公开到位。
(二十七)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集约化平台的安全防护和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政府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的安全平稳运行。规范政府网站各公开栏目内容保障,理顺信息发布机制,科学分类发布相关信息。持续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政策服务功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建设标准,按照“去重互补”原则,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施整合。加强内容衔接,确保其他平台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
(二十八)高质量办好政府公报和政务公开专区。切实发挥政府公报权威标准文本的作用,高标准做好编撰和赠阅工作。同步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完善政府公报数据库。丰富政府公报内容,将重要政策解读材料和部门重要文件纳入选编范围。加强政务公开专区能力建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现场查阅、集中受理等基础服务,做强现场解读、政策咨询等功能,实现线下公开和办事的顺畅对接。
(二十九)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质效。依托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完善依申请件全量管理,确保接收、登记、答复、邮寄、办结归档、复议诉讼报备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可追溯。注重办理过程中与申请人的沟通,强化便民解答、指引和服务,推动申请人合理诉求的实质性解决。定期组织依申请办理工作业务交流,分析典型案例,研究疑难、新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的办理工作,形成合法、规范、统一的答复口径。注重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提示、警示作用,以案促改,督促和指导相关单位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措施有效降低纠错率、败诉率。
八、加强工作指导、监督和保障
(三十)加强组织领导。更好发挥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务公开重大问题,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专题听取1次工作汇报。各部门、各街镇要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各政务公开责任科室要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三十一)强化指导培训。进一步加大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工作重心下沉,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适时召开专项工作推进会,抓好集成式发布试点、公文库建设、政策公开服务等重点专项工作的过程推进。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业务能力和水平。继续抓好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的政务公开通识培训。
(三十二)强化激励考核。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以评价实际工作效果为导向,优化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加大重点专项工作考核权重,提高考核区分度。
(三十三)狠抓工作落实。加强日常检查和跟踪督查,视情开展工作情况通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本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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