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2022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本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本区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有效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透明政府建设。
一、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基础工作
(一)夯实政府公文管理。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工作,原则上通过数据对接方式完成公文推送,以手动方式进行推送的,频次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未开展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公文,定期重新开展公开属性认定,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要及时转化公开。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府公文,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
(二)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维护。政策文件栏目增设单独搜索功能,持续优化主题分类,所发布政府公文同步推送至全市主动公开公文库。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分列,提升政府公文分类展示效果。鼓励围绕市民企业办事创业,新增特色主题分类。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主要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信息;相关牵头单位要对照栏目及时更新内容,突出业务属性;平台内容存在与政府网站其他板块内容交叉重复的,要注意加强衔接,坚持数据同源。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主体职责,落实专人专责,强化统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巡查、维护,确保内容更新及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
(三)着力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严格落实法定职责,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办理工作。不断优化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和质量。妥善处理涉及依申请的投诉举报,对查证属实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继续施行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同步审查研判机制,不断拓展公开范围。鼓励对依申请公开集中的工作领域和热点问题开展分析研判,更好发挥依申请公开对改进政府工作的支撑作用。
二、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财政资金和审计信息公开。继续规范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公开覆盖范围扩大至部门所属单位,按照统一要求,确保公开及时、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推进财政政策绩效目标公开试点。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公开审计信息,依法依规公告审计结果。凡是审计机关对外主动公告单项审计结果中披露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
(二)推进教育领域、市场监管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托育服务信息公开覆盖度和查阅便利度。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全面公开“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做好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深化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主动公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准确公开本部门产生的抽查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三)推进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治理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以及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信息公开。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机构等第三方的监管信息公开力度,督促其公开获取政府项目情况、收费标准等运营信息。公示重点排污单位名单,督促相关主体主动披露环境信息。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整治、重大事故调查结果、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公开,强化城区安全保障。及时公开“美丽家园”建设进展情况,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情况,推动城区品质提升。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数据申请平均受理答复时间达到3个工作日以内。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按照《静安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及时公开各类项目信息。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照条线要求,集中展示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交易服务信息,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着力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信息主题式归集展示,对照公开标准,及时向社会公开扶贫(对口帮扶)、教育、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实施情况、审批结果、监督检查、便民服务等信息。
(五)推进涉企服务信息公开。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通过优化营商环境专栏、企业服务云等平台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减税降费、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各类信息。加大政策推送力度,通过“一网通办”企业专属网页、企业服务专员、现场解读、综合政策宣讲、办事流程演示等渠道和方式,提高政策到达率。鼓励梳理汇总国家、市、区、园区等各级相关政策,开发“政策体检”“办事日历”等增值功能,方便企业精准查询适配政策。
三、持续强化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
(一)广泛开展高质量政策解读。严格落实《静安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试行办法》,按照“三同步”要求开展好各类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实质性内容,精准传递政策意图。合理选择解读形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场景演示、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解读方式,并协调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转发转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到达率。积极推进政策施行后解读,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探索政策文件预公开阶段解读,年内至少选择1个政策草案开展解读工作。积极开展政策解读案例评优活动。
(二)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用好“企业专属网页”平台,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事项”等内容的精准推送,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相关单位要强化推送结果效应分析,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持续提升推送政策含金量。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各单位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政策进楼宇”等定向推送服务,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
(三)不断提高回应关切工作质量。拓展网上政民互动渠道,政府网站的政策文件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文件发布部门要加强对网民留言的管理和答复,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版块的醒目位置开设网上咨询,答复期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简单问题要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用好网民留言和网上咨询的意见建议收集功能,定期梳理常见问题,通过二次解读等方式集中回应共性和普遍疑问。
(四)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严格落实《静安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于3月31日前主动向社会公开本单位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流程公开,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方式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及说明、公众参与、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会议审议情况、决策结果、解读回应、决策执行情况等信息,视情公开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决策后评估等信息。拓宽公开征求意见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决策事项,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决策承办单位要在决策结果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一季度一次,并及时公开会议审议情况,包括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鼓励各单位邀请公众代表列席集体审议会议。鼓励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邀请公众代表。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选取适当议题,对决策审议过程进行在线直播。
(五)推动政府开放活动常态化。围绕“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营商环境、民生保障、城市治理、公正监管、公共卫生安全等公众广泛关注领域,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活动。注重提高活动实效,设置答疑、座谈或者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领导干部、业务能手现场解答疑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鼓励通过云直播、VR展示等新颖形式开展活动,扩大传播度和影响力。将8月定为政府开放月,集中开展线下活动,并在现场设置“政府开放月”醒目标识,着力扩大区域特色品牌效应。
四、优化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继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落实。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国务院部门印发的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各牵头单位要充分结合区域和领域特点,动态优化、更新、完善本区试点领域事项标准目录。加强政府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领域专栏优化升级,以事项目录超链接或集成公开的方式公开各类信息。强化信息更新,重点突出各领域政策文件和工作推进落实信息,切实提升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全领域目录体系。定期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全领域标准目录,及时更新调整事项,进一步优化目录内容和超链接展示。结合“一区一网”建设,统筹完成全领域标准目录中综合政务、重点业务内容与网站主动公开目录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加快工作成果开发应用,以企业和群众“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为标准,汇总编制主题服务包、办事一本通等综合性公开产品。对与市民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查询查阅量大的信息,合理使用场所公示、电子档案、“扫码看”“掌上查”“脸谱等级”等方式进行场景化公开,切实提高信息查阅获取便利度。
(三)加快完成居务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照上海市居(村)务公开基本目录,结合区域特点,全面完成本区居务公开标准目录体系建设。强化实地督查,确保目录内各事项信息上墙上栏,及时准确公开。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加强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衔接,督促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各类信息。
五、扎实做好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
(一)提升线上公开平台运维和管理水平。围绕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公众关注热点,合理调整设置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加强内容管理,确保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兼顾更新及时性和查阅便利性。强化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优化平台意见征询、投票问卷等互动功能。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处理答复。年内政府网站IPv6支持率超过90%,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率(实现一级标准)达到100%。政务新媒体要提高内容原创比例,与政府网站稿源互通,杜绝重形式、轻内容和过度“娱乐化”。积极发挥政务新媒体传播优势,加大对重要政策文件和可视化、趣味化解读的推广力度。
(二)完善线下公开渠道建设。聚焦市民企业办事痛点堵点,在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开展重要政策现场解读、政策答疑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对土地征收、旧区改造、义务入学、就诊就医、养老服务、村务居务、区域环境数据等面向特定区域和人群的公开事项,通过公共查阅点、公告栏、电子屏等方式,定点、定向公开。因工作完成而撤销线下公开渠道的,通过其他适当方式保障查阅渠道畅通。
(三)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功能作用。拓展政府公报选登内容,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材料纳入选登范围。全面落实历史公报电子化工作要求,新增政府公报要及时通过线上渠道向社会公开。积极摸排公报需求情况,优化公报赠阅点设置和赠阅范围,在厉行节约的前提下确保应赠尽赠、赠刊见刊。结合区域特点,继续发挥好政府公报(英文版)线上公开的服务作用。
六、筑牢夯实工作监督保障体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保障。充分发挥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作用,强化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主要领导年内至少专门听取1次工作汇报,加强工作部署。不断优化制度体系,加快推动政务公开和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布局、同步推进。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政策解读、政府开放活动、平台建设、社会评议等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配齐配强专业队伍,抓好人员梯度建设。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应做好工作交接,第一时间向区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鼓励单位内部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工作机制,提高沟通效率。年内组织政务公开通识培训不少于1次。
(三)加强监督考核和工作管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在政府绩效考核不低于4%的权重比例要求,于次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开年度考核结果。加强年度工作台账管理,确保按标准按节点完成。适时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逐项核查核销。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予以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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