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生态环境局《静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静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上海全面推进“五个中心”“三大任务、一大平台”、强化“四大功能”和加快建设生态之城的重要阶段,也是静安全面落实新时代坐标上新使命,基本建成卓越的现代化国际城区的关键时期。为推进“十四五”期间静安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围绕国家总体部署和全市发展大局,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以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实施评估和“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为基础,通过客观、全面分析现状,科学、精准研判形势,着重对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控制、环境治理机制等进行调研思考,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在污染防治攻坚、城区绿色发展、现代环境治理、低碳生活创建等四方面的目标思路,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本规划旨在落实国家及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要求,有效对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及区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通过制定立足实际、彰显特色、引领未来的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目标,坚决贯彻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战略,确保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为巩固和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落实“十四五”期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提供指导和支持。
二、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围绕打造“中心城区新标杆、上海发展新亮点”发展主线,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美丽静安成效日益凸显。
(一)“十三五”取得的主要成效
1.聚力攻坚克难,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持续开展中小河道综合整治,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对辖区内市管、区管河道开展全覆盖综合整治,涉及23.1公里,基本完成河道基础设施建设。彭越浦、东茭泾、西泗塘等优质滨河空间陆续建成。实现苏州河静安段全线6.3公里滨水岸线贯通。开展雨污混接、泵站截污改造,累计完成6座泵站改造、5处市政管道、39处企事业单位、63处沿街商铺雨污混接改造和54处(43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末端截流工程。积极推进海绵城市试点,完成中环立交等大型绿地项目。完成34个加油站地下油罐改造、防渗池建设,确保地下水安全。到“十三五”期末,全面稳定消除河道黑臭及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6个地表水环境质量市级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2.强化联防联控,空气质量不断改善
统筹能源、建设、交通、生活等各领域,打好蓝天保卫战。完成256台锅炉的低氮燃烧改造或报废。以印刷、汽修、干洗等行业为重点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开展空气质量改善专项攻坚,分级启动管控措施,重点企业先行减排,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高度重视餐饮油烟管理,形成全覆盖监管和闭环管理模式,完成餐饮集聚区集约化管理项目3个,安装餐饮在线监控900余套。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在建工地扬尘在线设备100%覆盖,道路冲洗率达到82%以上。加大对油品、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车等监管力度,严控超标排放。至“十三五”期末,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优良率达到89.3%,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
3.全面从严从紧,土壤治理成效初显
坚持“防、控、治”三位一体,保障土壤环境安全。结合部市工作部署开展土壤环境状况排查,建立土壤治理项目管理数据库和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实施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强建设用地储备、出让、收回、划拨等流转环节的土壤调查评估和修复治理,全面落实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方案编制和修复效果评估。5年来,对辖区内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建设用地开展土壤调查工作,其中7个超出风险评估标准的地块完成土壤修复工作,确保土地全部安全利用。
4.践行生态优先,低碳发展基础扎实
聚焦“一轴三带”发展战略,着力提升功能区绿色生态品质。南京西路集聚带高端商务商业形象和地位突出,绿色节能成效显著,兴业太古汇获评商务部2019年“绿色商场”。苏州河两岸努力打造城市更新示范区,编制出台《静安区一河两岸地区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意见》。中环两翼加快转型升级,市北高新园区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并以优秀标准顺利通过复查评审。全区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综合能耗逐年下降,提前完成市下达目标。
5.着眼生态市容,绿色生活逐步彰显
“十三五”期间,共建成各类绿地62.5万平方米、立体绿化15.26万平方米、绿道18.03公里,创建5条市级林荫道。截至2020年底,全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4.63%,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3.01平方米。全面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建成两网融合服务点1003个、中转站16座、集散场1座,14个街镇获评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
6.坚持改革创新,治理能力大幅提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成立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落实区级生态环境机构改革和综合执法改革,把生态文明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高质量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摸清家底。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健全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机制,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累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02件,处罚金额711.85万元,作出查封扣押决定6件。推进“智慧环保”建设,建立完善区环保数据中心,在线监测覆盖餐饮油烟、工地扬尘、VOCs、河道水质等领域,形成线上监测、线下核查,实时反馈、快速响应的日常监测监管机制。依托区、街镇城市运行平台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
表1 静安区环境保护和建设“十三五”规划指标完成情况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属性 | 2020年规划值 | 2020年指标值 | 进度评价 |
1 | 绿化覆盖率 | % | 约束性 | 24.24 | 24.63 | 已完成 |
2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约束性 | 2.89 | 3.01 | 已完成 |
3 | 服务业税收比重 | % | 预期性 | 95 | 96 | 已完成 |
4 | 工业企业搬迁 | 家 | 预期性 | 7 | 9 | 已完成 |
5 | 能源消费 总量 | 万吨标煤 | 约束性 | 控制在市下达范围内 | 在市下达范围内 | 已完成 |
6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 | 约束性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已完成市下达目标 | 已完成 |
7 | 主要污染物减排 | — | 约束性 | 完成市级要求 | 已完成市级要求 | 已完成 |
8 |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 % | 预期性 | 75.1以上 | 89.3 | 已完成 |
9 | PM2.5年平均浓度 | 微克/立方米 | 预期性 | 42左右 | 31 | 已完成 |
10 | 区域降尘量 | 吨/平方公里·月 | 约束性 | 5.0 | 2.8 | 已完成 |
11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 | 约束性 | 消除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 | 6个考核断面中4个达到Ⅱ类水质,1个达到Ⅲ类水质,1个达到Ⅳ类水质 | 已完成 |
12 | 污水收集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已完成 |
13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约束性 | 100 | 100 | 已完成 |
14 | 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 | 预期性 | 100 | 100 | 已完成 |
15 |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预期性 | ≥97 | 100 | 已完成 |
16 | 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占比 | % | 预期性 | 98 | 100 | 已完成 |
17 | 推进公共充电桩建设 | 个 | 预期性 | 1900 | 3100 | 已完成 |
18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约束性 | 基本全覆盖 | 100 | 已完成 |
19 | 生活垃圾末端处理量减少率 | % | 约束性 | 25 | 27.63 | 已完成 |
20 | 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占机关部门绩效考核体系的权重 | % | 预期性 | 占一定比重 | 3 | 已完成 |
(二)存在的问题与瓶颈
1.生态环境质量不够稳定
大气环境方面,对照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区域空气质量仍不能稳定达标。以PM2.5、臭氧为代表的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较为突出,臭氧指标改善不明显。水环境方面,部分河道水质波动现象依然存在。泵站放江对河道水质影响突出,河道水体承载污染负荷偏大。水生态系统较为脆弱,河道自净能力较低,与功能目标和市民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土壤环境方面,存在工业遗存再开发利用的土壤污染防治风险,污染地块的历史排摸、协同治理等工作亟需加强。生态绿化方面,全区整体和人均绿化水平偏低,主要以公园和滨河绿道为主,林荫道、绿道之间的连通性不足,尚未形成有效的网络体系。基础设施方面,雨污分流、生活垃圾处置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固体废弃物处置能力较为脆弱。
2.生活源污染排放比较突出
全区环境容量较小,消散程度较弱,承载能力较低,以非工业锅炉和加油站为代表的生活源污染具有排放量大、点多面广的特点,环境治理任务仍然艰巨。依托产业能级、科技能级提升带来的环境改善效益尚不明显。绿色科技、绿色标准和绿色产品等推广使用仍需不断加强。
3.环境治理机制存在短板
区域生态环境治理的协同机制有待加强,智慧管理水平仍需提高。在环保计划制定、污染防治行动等领域跨部门的合作交流、联勤联动、协作排查、综合治理尚存不足,基层环境监管相对薄弱。由于人居密度高,城市空间小,邻避效应明显,噪声、异味等扰民问题较为突出,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群众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
三、发展趋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作为国际化的上海市中心城区,必须坚定不移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建设人人向往的美好城区。
1.环境质量爬坡期——污染防治进入新阶段
“十四五”时期,环境资源改善和提升的压力不减,生态环境建设发展的动力持续升级。新老环境治理问题交织,末端治理空间不大,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入了升级期,生态环境质量呈现不进则退的爬坡趋势。在持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进程中,仍需继续保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战略定力。
2.生态建设深化期——绿色发展全方位提升
“十四五”时期是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阶段,要把加快生产服务绿色化,厚植生态资源,拓展宜居宜业生态品质空间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任务。以绿色低碳为导向,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强化源头防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夯实绿色发展基础。
3.环境治理精耕期——治理体系迈上新高度
“十四五”时期进入了环境治理的精耕期,针对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要依托体制机制完善、治理标准提升和综合改革一体化推进,持续强化环境监管,创新拓展治理方法,广泛开展社会动员,推动环境治理不断向精细化、智慧化、法治化和多元化迈进。
4.生态文明践行期——全社会环保意识大幅提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理念得以更广泛普及和深化,公众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对生态环境的关注度和要求不断提高,倡导和形成全民积极参与,自觉践行的生态文明社会行动体系成为“十四五”期间的重要任务,垃圾分类、减塑限塑等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将进一步成为文明时尚和自觉行动。
四、指导方针、发展目标和主要指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对照“国际静安、卓越城区”发展目标,以抓环保、促发展、惠民生为工作主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决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生态健康、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绿色低碳的国际大都市生态示范中心城区。
(一)发展目标
1.以污染防治为生命线,确保生态环境高品质
继续聚焦水、大气、土壤和固体废弃物等的治理,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成果。对标不断提高的监管标准,加强源头防控和高标准治理,充分发挥专业指导、政策引导及执法保障作用,全力打好升级版的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2.以节能减排为着力点,推动城区绿色发展
遵循“低碳、减排、循环”理念开展工业遗存开发和城市更新再造,推广微碳零废楼宇,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不断降低能耗和污染排放,把生态环境作为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深化。坚持把生态品质的提升贯穿“一轴三带”建设,加大公共绿地布局和建设,做优做强城市绿色生态资源增量,实现产业、生活、生态与城市空间绿色发展,建设与“国际静安、卓越城区”相匹配的优质生态环境。
3.以改革创新为驱动力,实现环境治理现代化
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依法行使监管、指导、执法职责。创新优化环境治理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的良性互动。
4.以生态文明共建共享为主阵地,打造低碳绿色生活
对标具有国际水准的低碳公共环境,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减塑限塑,推动源头减排,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环境治理行动共同体,使绿色低碳成为大众文明新时尚。
(二)主要指标
以全面建设“国际静安、卓越城区”为发展目标,努力建设生态健康、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绿色低碳的国际大都市生态示范中心城区。到2025年,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功能不断优化,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初步实现,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生态环境新格局基本形成,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不断提高。
表2 静安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类别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属性 | 单位 | 2025年目标值 |
环境质量 | 1 |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 | 约束性 | 微克/立方米 | <35 |
2 | 环境空气质量(AQI)优良率 | 约束性 | % | 85 | |
3 | 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约束性 | % | 67 | |
4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约束性 | % | 100 | |
环境治理 | 5 | 污水收集率 | 约束性 | % | 100 |
6 |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 | 约束性 | % | 100 | |
7 | 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 | 约束性 | % | 95 | |
8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预期性 | % | >45 | |
绿色发展 | 9 | 能耗总量增长率 | 约束性 |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10 | 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 | 约束性 | % | 完成市下达目标 | |
11 | 绿化覆盖率 | 预期性 | % | 25 | |
12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约束性 | 平方米 | 3.18 | |
13 | 公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 | 预期性 | % | 80左右 |
五、主要任务
(一)坚持多管齐下,全面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
推动河道整治提标。强化区-街镇两级河长管理体系,落实河道长效管理,确保区域河湖面积不减少,巩固消黑除劣成效。加强清洁小流域治理,重点开展泵站放江水质净化专项研究和治理,因地制宜实施水质提升工程。推动彭越浦、走马塘等河道陆域贯通和岸上景观建设,进一步改善河域景观面貌。到2025年,市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67%。
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认真落实《静安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2018-2035年)》,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将雨水在建筑小区、绿地、道路广场等部分进行源头滞蓄控制,重点推进苏河湾北岸地区、大宁绿地及周边地区、彭越浦楔形绿地地区三块海绵城市试点区域建设。
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优化区排水管网建设,梳理分流制地区排水管网,实施灵石路(彭越浦—沪太路)污水管网补缺,做到分流制地区市政道路污水管网全覆盖。加大对污水管、合流管的检查检测和修复力度。推进雨污混接改造长效管理,建立雨污混接及时发现与动态整治机制,逐步推进采用临时外部截流措施的住宅小区开展内部分流改造。加快泵站改造升级,制定“一泵站一方案”,逐步改造区管泵站和排涝泵站。及时更新改造供水老旧管网,在全区16个二次供水监测点继续开展定期监测检测,评估饮用水安全状况并向社会公开。
(二)聚焦精准施策,全力推动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改善
严控VOCs污染源头排放。按照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浓度“双控双减”目标,制定VOCs控制目标。参照新标准全面完成辖区内包装、印刷和汽修等重点企业低挥发性原辅料产品源头替代,减少VOCs产生。鼓励采购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产品,积极推进政府绿色采购,优先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推动企业进一步完善高效末端治理设施。
加强流动源污染防控。进一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以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治理为重点,聚焦国Ⅲ柴油货车、渣土车、物流车等开展污染治理,加快老旧汽车淘汰进度。严格实施机动车新车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开展远程在线监管。加强对全区油品质量和车用尿素质量管理。
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严格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禁止区执法监管,加快淘汰更新未达到国二标准的机械。对56kW以上的国二和国三机械,以建筑及市政施工机械为重点,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柴油机尾气达标治理。
深化社会生活源排放综合整治。全面完成汽修行业污染整治,实现绿色汽修设施设备及工艺的升级改造,汽修涂料采用低挥发性涂料,加强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长效管理和在线监测设施的安装。扩大餐饮企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和集约化管理范围,提高油烟和VOCs协同净化效率。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生活日用品。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点。
加大扬尘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及道路、拆房工地等防尘控尘措施,进一步加强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和日常监管运用。严格约束线性工程的标段控制,确保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到2025年,全区工地文明施工达标率达到100%,道路机械化综合保洁率达到95%。
(三)实施分类管控,扎实提高土壤污染治理水平
着力加强建设用地风险管控。认真落实用地规划编制、审批过程中的土地污染风险管控机制,做好建设用地划拨、储备、出让等环节监管,实行建设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用地准入管理,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实行土壤污染责任认定,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监管执法。
有序开展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对列入“十四五”期间土地储备计划和出让计划的地块开展用地历史信息管理,推进污染地块预排预审和协同治理。加强部门协同,对全区潜在污染场地有计划、有步骤开展调查监管。落实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跟踪评估环境风险。制定地块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进度安排,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有备有序开展场地治理修复。
建立健全地下水污染防控体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土壤及地下水污染应急机制。持续开展加油站等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动态跟踪调查,结合土壤重点企业监管实行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联合、动态管理。
(四)完善管理体系,提高固体废弃物监管效能
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加强建筑垃圾监管,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继续建设再生资源回收点、站、场,鼓励企业参与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工作,实现“两网融合”闭环管理。
加强固体废物监管。完善固体废物信息管理体系,提升智能监管水平,加强从产生申报、安全储存到转移处置的全流程管控,落实网上申报和备案管理。做好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备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降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风险。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电子联单、产生单位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在线备案,探索将危险废物管理纳入“一网统管”,实施全过程监管。推动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强化源头控制,实现收集运转全程信息监控。
深化垃圾分类回收。巩固全区居民和单位垃圾分类实效,实现全区住宅小区和单位垃圾分类达标率95%以上,提升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环节的精细化程度。进一步规范建筑垃圾中转分拣工作,确保流量流向可控、安全有效处置。加快提升环卫设施装备能级,推进区固体废弃物流转中心更新和升级改造。
(五)全面保障安全,严格环境风险防控
加强环境风险应急防控。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处置能力,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的协调和响应机制。加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推动落实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加强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提升企业应对环境事故处置的能力。
完善辐射安全监管体系。落实“放管服”要求,依法进一步简化辐射安全许可、转让、豁免、备案、环评审批等管理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完善处置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辐射应急队伍建设,提升辐射监测能力。推进本区辐射安全管理信息化系统的更新与完善,加大对企业的培训力度,提升企业辐射管理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严格放射性药品与废物监管。严格管理辖区内Ⅳ类、Ⅴ类放射源、放射性药品的运输和交接活动。以安全防范和清洁解控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废物管理,结合核技术利用风险等级和区域分布情况,加强属地责任范围内高风险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巩固噪声达标区建设,提升管理与监控技术。以快速路、轨道交通为重点,开展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加大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与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工业噪声污染源头控制,严格落实达标要求。强化社会生活噪声管控,倡导公民通过规约等方式参与环境管理,倡导公民文明、自律的良好生活习惯。
(六)推进节能减排,大力构建绿色发展格局
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引领高质量发展。针对苏河两岸、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大数据、生物医药等重点发展行业,在空间更新开发、行业导入扶持的全过程中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规划建设、服务运营等各方面坚持绿色精品高标准,引领全区高质量发展。
凸显低碳功能区创建。根据全市部署,进一步完善本区碳排放管理相关统计核算,夯实低碳发展基础。努力践行生态城市、无废城市、海绵城市和智慧城市理念,推进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区域建设。巩固市北高新园区国家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成效,聚焦“转型数谷、微碳新城”总体定位,围绕产业创新、绿色微碳、智慧活力等目标深化功能区板块生态建设。在功能区更新改造中推进土地功能复合利用,全面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开展零碳建筑试点,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品质和绿色发展水平。
优化用能单位能效管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导向,促进能源高效利用,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充分发挥能耗“双控”制度的引导作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和在线监控。鼓励申报绿色建筑运营标识,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设计用能限额制度,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落地。
加快绿色行动推广。积极推行绿色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加大绿色产品相关标准在政府采购中的应用。着力发挥绿色消费引领作用,推广节能低碳环保产品。重点推进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和出租车充电示范站建设,新增新能源公共充电桩1300个,出租车充电示范站5个。贯彻落实《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分类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小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七大重点领域创建活动。
(七)加快绿化建设,不断厚植城市生态资源
塑造绿地景观。坚持高品质、高标准加强生态人文休闲景观建设,稳步推进公共绿地(含老公园)改造提升、街心花园、特色道路、花卉布置等项目,重点推动苏河湾绿地、彭越浦楔形绿地等公园绿地建设。到2025年,全区新建公园绿地28公顷。
加快绿道建设。重点推进市级绿道和社区级绿道,提升绿道可达性。努力提升绿道对全区生态网络空间系统性的串联作用,使绿道成为静安市民游憩健身的重要场所。到2025年,全区新增绿道10公里。
扩容立体绿化。以苏河湾地区商业中心带、市北高新技术服务园区带为重点发展区域继续推进立体绿化建设,五年内建设总量约10万平方米。进一步推进主要道路两侧围栏、沿口、桥柱和建筑墙面、阳台、屋顶等立体绿化建设,提高全区绿视率,增强市民绿化感知度。
(八)坚持系统推进,切实加强生态环境监管
完善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监管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的发证和登记管理,加强证后监管,基本构建起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切实做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达标一个行业”。推动排污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执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制度,推进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区内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加强监管。
深化生态环境联动治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动生态环境监管、监察、监测“三监联动”,切实加强信息互通、协同配合,提高执法效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固定污染源分级分类管理,对加油站及油品质量、非道路移动机械、餐饮企业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拓展执法方式,探索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街镇属地优势和部门专业优势,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执法合力。
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完善环境质量监测与污染源监测体系,突出问题导向,提升污染源现场监测能力与污染因子的检测能力,实现环境执法监管监测任务、监督监测数据的线上移送,为环境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强新技术、新方法在监测监控中的应用。提升装备能力,推动监测装备精准、快速、便携化发展。建立完善覆盖全过程的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真、准、全”。
提速“智慧环保”建设步伐。深化区域生态环境工作平台建设,整合优化环保业务运行系统,促进环境数据信息与环境监管应用的融合互动。以生态环境管理系统融入全区“一网统管”为契机,打通环境数据互通渠道,构建条块数据共用共享的信息平台,充分运用在线监测、动态分析等技术手段,做到对环境监测、监管数据能分析、能判断、能决策,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智慧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夯实领导机制。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机制,巩固和完善定期研究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制度,听取并审议生态环境质量、环保行动计划、环保督察整改等推进情况。在产业发展计划、功能区建设规划、投资促进服务中坚持环保决策优先,严格按照“三线一单”的管控标准统筹推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优化责任考核。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区各部门、街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确保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到位。深化区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机制建设,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形成“大环保”行动格局的基础上,健全考核督办机制,将生态文明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重要评价内容。抓住中央及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契机,不断完善以督促改、督考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
推进法治监督。认真落实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治监督,积极探索与环境公益诉讼的衔接机制。主动对接“检助力”平台,建立行政司法联席会议,加大司法联动力度,提高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治理水平。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确保环保法治建设稳步推进,环保公益权利得到保障。
加强公众参与。强化环境治理信息公开,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区生态环境质量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鼓励群团和社会团体参与环境治理,大力发挥志愿者服务组织作用。依托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世界水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纪念日,策划开展各种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凝聚社会力量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的投入力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保障机制,积极争取中央和市级项目支持。实行项目储备机制,认真做好选项立项,确保各类项目发挥实效。充分运用政策的引导支持作用,鼓励企业、个人积极参与到节能减排、绿色低碳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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