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审核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2020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意见
为满足本区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20〕25号)的精神,结合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和我区的工作实际,现就做好静安区2020年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0年,静安区团体自愿无偿献血总目标为12176人份(每人份为200毫升),另加应急献血400人份,全区临床用血自给率达到100%,自愿无偿献血量达到临床用血总量的99.5%。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
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各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献血条例》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沪府办发〔2020〕25号)的精神,加强对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健全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组织等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评估,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
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并商请宣传部门加强对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结合文明城区、街镇、单位等评选工作,进一步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财力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支持;公安、城管执法、上海站管委办等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地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置无偿献血点,支持献血点位的宣传活动;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宣传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有关工作。红十字会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二)多措并举,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
要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确保血站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趋势相适应,并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要强化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弘扬优秀献血者先进事迹,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加强献血法律法规和血液知识的普及,不断提升公民的献血法制意识,将无偿献血作为健康教育重要内容。将献血宣传与献血活动、日常报道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利用各类纪念日、节假日开展献血宣传、招募活动。健全无偿献血激励机制,探索将无偿献血纳入社会征信系统,建立个人、单位、社会有效衔接的无偿献血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无偿献血表彰活动,提升献血者的社会荣誉感和认同感。要多措并举,营造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良好氛围,提升广大市民的献血意愿,全面推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
(三)优化献血模式,提升血液保障能力
坚持并优化“团体献血和个人献血相结合”的双轨制无偿献血模式,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协调发展,促进本区无偿献血工作体一体化发展,提升本区血液保障能力。
巩固团体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12176人份的募集目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要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内的适龄公民参加献血。各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乡镇、街道可按照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
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服务,提升献血点位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并给予相应的激励和人文关怀,以提升志愿者激情,营造良好的社会风尚。
(四)依法依规,做好血液安全供应保障
区卫生健康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要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血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的宣传落实,加强献血与用血两个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血液应急保障和预警机制,加强应急献血者队伍建设,做好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血液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2020年本区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区卫生健康委指导,区血液管理机构按要求具体实施,各单位要积极抓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落实。
附件:2020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件
2020年静安区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位 |
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
市、区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
7904 |
静安寺街道 |
247 |
曹家渡街道 |
346 |
江宁路街道 |
368 |
石门二路街道 |
346 |
南京西路街道 |
302 |
天目西路街道 |
160 |
北站街道 |
289 |
宝山路街道 |
304 |
芷江西路街道 |
300 |
共和新路街道 |
313 |
大宁路街道 |
338 |
彭浦新村街道 |
304 |
临汾路街道 |
151 |
彭浦镇 |
504 |
合计 |
12176 |
(上述合计不包括应急献血400人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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