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1300000-2019-006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印章的通知文号:静府办发〔2019〕5号主题分类:综合政务/文秘工作
成文日期:2019-02-25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19-02-25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19年2月25日起启用“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市静安区生态环境局”、“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静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市静安区应急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统计局”、“上海市静安区医疗保障局”、“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静安区地区工作办公室”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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