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安区“特定区域”市容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按照本市“特定区域”环境治理工作的统一安排,为组织开展好静安区“特定区域”(即菜市场、医院、学校、地铁出入口周边和旧式小区及周边等区域)市容环境治理活动,有效解决我区部分区域市容环境脏乱现象,切实改善居民的工作生活环境,整体提升区域市容环境面貌,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区两级政府有关市容环境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市容环境“三类区域”(达标、规范和示范区域)创建为平台,大力开展“特定区域”环境整治。更加注重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更加注重城市管理的精细化,着力突破市容环境的难点顽症问题,推动社会各方的广泛参与以及环境水平的整体提升。通过常态管理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巡查治理与日常固守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聚焦重点,落实责任,努力改善 “特定区域”市容环境面貌,为建设“美丽静安、整洁家园”夯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全面梳理“特定区域”无序设摊、跨门营业、车辆乱停放、暴露垃圾以及“五乱”(乱刻画、乱涂写、乱张贴、乱悬挂和乱发小广告)等难点问题,力争通过三年的综合治理行动,使“特定区域”市容环境卫生达到“整洁、有序”,并进一步促进市容环境管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整治范围
(一)“点”周边,即菜市场、地铁出入口等周边50米范围内。
(二)“条”两侧,即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校门口及医院门口左右道路两侧各100米范围内。
(三)“块”内外,即旧式小区(含二级以下旧里、售后公房、系统房等)内以及外接壤的道路。
四、责任分工
按照“市与区县联手、以区县为主、行业指导”的原则,由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牵头,各有关部门、单位合力推进本区“特定区域”环境治理工作。
(一)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协调、服务、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并做好任务推进期间的统筹保障工作。
(二)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市政配套局、区商务委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制定整治管理标准,加强指导督促,开展检查评估。
(三)菜场、学校、医院、轨交站点等相关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的管理工作,主动排摸提出周边环境治理需求,积极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和常态管理。
(四)区城管、公安、交通、工商、文化、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等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推进执法重心下沉,加强执法协同,提供执法保障。
(五)各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组织协调,按照方案计划抓好任务落实。
五、主要任务
通过集中整治和常态管理,确保“特定区域”内各类设施完好,无暴露垃圾、乱搭建、乱堆物和黑色广告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有专人保洁,各类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做到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一)菜市场周边。加强集市菜场内部规范管理,确保商品摆放有序,无摊外设摊,无过道堆物,地面整洁。厕所、垃圾箱等设施完好、整洁;市场外部无无序设摊、跨门营业和集市“尾巴”。对一时难以清理的无序设摊,做到管控到位。各类车辆停放整齐规范,周边道路无坑洼,无污水横流。(主责单位:区商务委、开开集团、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地铁出入口及周边。轨交站点范围内整洁安全。站点建筑物外立面完好整洁,无安全隐患。轨交站点红线范围内保持整洁,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违章搭建,周边规范有序。站点出入口地面清洁,无暴露垃圾、无无序设摊和跨门营业、无散发小广告。通道及周边车辆停放规范,各类设施完好整洁,绿化无黄土裸露、无杂乱广告指示牌。(主责单位:区文明办、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学校周边。落实学校及周边单位市容环境责任区责任,重点取缔校园门口两侧无序设摊、跨门营业以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各类销售点;倡导学校由“破墙开店”向“退租还教”方式转变,切实改变校园周边的环境;加大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车辆通行、停放引导和执法管理力度;保障校园周边道路平整,各类非机动车辆规范停放。(主责单位:区教育局、区市政配套局、区绿化市容局)
(四)医院周边。医院内外进出口通道无商店跨门经营、流动设摊占道经营等,给病人就医提供一个整洁、卫生的外部环境。医院周边道路平整无坑洼,各类专用设施完好整洁,各类非机动车辆停放规范、整齐。(主责单位:区卫生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市政配套局)
(五)旧式小区及周边。重点清除小区内卫生死角及垃圾,做到道路、通道、绿地及健身场地等整洁完好,无暴露垃圾、无粪便满溢;清理小区内公共空间乱堆物和新违章搭建及乱停车;加强对小区周边环境的治理,确保周边道路平整、无无序设摊和跨门营业,使小区整体环境有较明显改观。(主责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道办事处、置业集团、区绿化市容局)
六、重点治理区域
经排摸,并经市相关部门核定,我区“特定区域”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为以下几处:
(一)2013年计划完成的区域
2013年度共计划整治菜市场周边1处、地铁出入口1处和旧式小区及周边1处,学校周边及医院周边不涉及,分别是:
1、菜市场周边
新镇宁集市(镇宁路466弄)
2、地铁出入口及周边
地铁2号线静安寺出入口(南京西路华山路口)
3、旧式小区及周边
安乐坊居民区(南京西路1129弄)
(二)2014年计划完成的区域
2014年度共计划整治菜市场周边1处、地铁出入口1处、医院周边1处、旧式小区及周边5处,学校周边不涉及,分别是:
1、菜市场周边
昌化菜场(昌化路440号)
2、地铁出入口及周边
地铁七号线常德路出入口(常德路昌平路口)
3、医院周边
华山医院(乌鲁木齐中路12号)
4、旧式小区及周边
(1)新丰小区(安远路515弄)
(2)三乐小区(昌化路410弄)
(3)宝安坊(江宁路550弄)
(4)句容小区(海防路100弄)
(5)海防村(海防路410弄)
(三)2015年计划完成的区域
2015年度共计划整治菜市场周边3处、学校周边1处、旧式小区及周边1处,地铁出入口周边及医院周边不涉及,分别是:
1、菜市场周边
(1)余姚菜场(余姚路395号)
(2)武定菜场(武定路1140号)
(3)鲜乐菜场(万航渡路767弄36号)
2、学校周边
一师附小(武宁南路48号)
3、旧式小区及周边
康乐大楼(泰兴路315号)
以上各具体点及周边的整治方案,将按照“一点一方案”的原则,由单项工作牵头单位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
七、2013年治理工作时间节点
按照逐步推进、分步突破、逐渐常态的要求,滚动推进“特定区域”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
(一)第一阶段(2013年3月至4月),排摸情况,制定方案。根据我区实际,认真落实有关要求,仔细摸清基本情况,并制定具体方案。
(二)第二阶段(2013年5月至9月),集中整治,全面推进。根据排摸情况,结合“夏令热线”、“迎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开展综合治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2013年10月至12月),自查自纠,迎检保障。从10月底开始,组织相关单位对本年度我区“特定区域”治理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好年底迎检保障工作,迎接市牵头部门对我区的抽查。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各单位、各街道要高度重视,把本次行动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市区两级政府要求、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体系,由主要领导亲挂帅,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各具体点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有力推进治理工作。
(二)强化措施落地
依托区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完善例会、巡查、督办、考评等基本制度。进一步明确各主责单位和配合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有效措施,抓好各整治点的工作推进。认真做好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情况的收集,及时汇总数据,拍摄整治录像,报送统计分析,客观反映管理实效,做到图文并茂。
(三)扩大公众参与
结合全国文明城区和全国卫生城区的复审工作,运用“夏令热线”、市民巡访团等载体,组织发动社会各界、企业单位等共创共建,共同提升全区的环境文明水平。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治理行动的意义,并宣扬典型,曝光问题,征集意见和建议,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市容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附件:静安区“特定区域”环境治理重点区域任务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