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13年静安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做好2013年静安区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强化民生保障,把帮困送温暖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的要求,切实保障节日期间全区困难群众的生活,现就本区开展2013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帮困送温暖工作落到实处
开展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安排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是体现党的宗旨、为民解困的好事、实事,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各部门和单位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人民群众“三最”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第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家中,了解群众需求,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将温暖送到困难群众心中。2013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要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帮困工作计划,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时间节点,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做到困难群众得实惠、党员干部受教育、社会各界创和谐,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二、增强为民意识,确保帮困送温暖措施有效实施
2013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少重复、不遗漏”的原则,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为失(无)业人员、困难职工、离退休人员以及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提供就业援助、医疗帮困、教育帮困、助残、助老等方面的帮困服务,及时落实好各项节日帮困送温暖政策。
(一)以民政部门为主,落实社区困难群众的帮困措施
1、一次性节日生活补助
(1)现金补助。一是重点优抚对象(伤残抚恤对象、定期抚恤对象、定期定量补助对象)每人390元;二是重残无业人员等民政特殊救济对象每人300元;三是对当年度享受大重病医疗救助帮困及有其他特殊困难的人员,酌情掌握人均补助300元。
(2)实物补助。对低保家庭(不含前述现金补助人员),按户发放价值150元的“节日补助券”,按照“就近方便”原则指定供应点凭券领取粮油制品。凡承担指定供应的销售点必须提供充足的货源和公道的价格,保质保量地做好销售服务工作。
2、其他补助
对传统救济对象中的“三无”对象和其他御寒有困难的救助对象,实施冬令御寒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230元;月养老金偏低且无子女的“一老养一老”家庭每户300元;市、区民政福利事业单位集中供养对象每人90元(其中伙食费50元,实物补助40元);对在区救助管理站滞留的对象,春节期间给予节日伙食补贴每人50元;对长年累月坚持义务为社会救济孤老、重点优抚对象服务的包户组成员进行节日慰问,并赠送适量的慰问品,金额按每人150元掌握。
3、综合帮扶
对因大重病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包括现行救助政策没有覆盖或者享受救助后仍有特殊困难的对象给予个案帮扶,每户帮扶标准1000-3000元(平均2000元)。
4、慈善帮困
组织开展“蓝天下的至爱——万户助困活动”,由区慈善基金分会对本区困难家庭发放春节帮困金,每户500元。
5、一次性节日帮困
一是对本区低保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按每户3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节日帮困金。二是应对物价上涨,对本区低保以及有特殊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每户发放价值100元的“马大嫂”便民服务卡。三是慰问本区养老机构、一线帮困工作机构组织和社区困难老人。
以上各类补助的发放工作在春节前全部落实到位。各街道要广泛排摸,统筹政策资源,确保全覆盖、保基本、不遗漏、少重复。要充分发挥居委会帮困金的作用,做好社区帮困送温暖拾遗补漏工作,对未享受上述帮困措施的困难群众予以适当帮助。
(二)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对家庭生活困难、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对象给予困难失业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对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城保”、“镇保”人员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同时继续加大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力度。
(三)以建交委、总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和单位为主,做好对支内回沪人员,困难老劳模,身患重病、高龄的老“三八”红旗手,重残无业,统战系统中的高龄、孤寡、重病妇女,困难农民工等人员的节日帮困慰问工作。
三、集聚社会资源,形成社会化帮困的整体合力
帮困送温暖工作,既要发挥政府救助的主渠道作用,又要发挥社会化帮困的补充作用,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民政牵头、部门尽责、依托社区、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关怀、社会的温暖送进千家万户。
区财政局要切实保障节日帮困送温暖资金,区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帮困资金的使用依法合规。
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精心安排好本单位困难职工帮困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开展社区结对帮困活动,及时将本单位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计划报送区社会救助帮困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并于春节前对结对帮困家庭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慰问活动。
区慈善基金分会要组织开展好“蓝天下的至爱”系列慈善活动。以“阳光慈善,幸福公益”为主题,突出助老、助残、助医、助学和扶贫帮困重点,做好“姐妹情”千店义卖、“万人捐、帮万家、让特困家庭过好年”,静安寺庙春节帮困送温暖和“中华”、“恒隆”、“活水”、“手拉手”等结对助学活动,并借助相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营造“人人可慈善、行行做慈善”的慈善文化氛围。
区红十字会要组织落实好“千人帮万家”迎春募捐帮困活动,为因病致贫、因灾致贫等困难家庭提供生活帮困补助。
各街道要积极发动社会组织、社区义工(志愿者)等参与献爱心、送温暖活动,采取实物帮、劳务帮、及时帮、分类帮、结对帮等多种形式,把救助帮困个性化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帮困送温暖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人好事和工作亮点,通过舆论倡导,弘扬中华民族互帮互济的优良传统,营造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
四、强化信息管理,发挥区帮困信息系统的整合作用
为使社会帮困资源能合理配置、有机衔接、互相补充,全区节日帮困送温暖工作继续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通过“静安区救助帮困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街道在帮困送温暖工作中“一口上下”的枢纽平台作用。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信息管理责任人,负责单位帮困及走访慰问的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反映全区困难人群的总体受益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各单位帮困送温暖工作的落实情况,确保信息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各单位(部门)统计汇总情况和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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