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四年十一月十七日)
静府办发[2004]27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公安静安分局拟定的《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部门,请认真按照执行。
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确保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4]6号)、《关于印发〈全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04]7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发[2004]226号)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区换发“二代证”的工作目标是:从2004年1月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年满16周岁公民的换发“二代证”工作。
二、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4年1月至8月)。按照公安部、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做好换发“二代证”各项准备工作。一是完成对公安派出所居民身份证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二是完成本区户口核对和公民身份证号码清理纠错工作;三是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四是落实派出所人像信息采集和户籍信息核对场地,完成人像信息采集设备的购置及安装、调试等工作。
(二)集中换发阶段(2004年9月至2006年年底)。2004年9月起,在本区全面启动换发“二代证”工作。其中,在2004年年底之前,完成4.3万人的换发“二代证”任务;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完成14.5万人、10.2万人的换发“二代证”任务。
(三)总结表彰阶段(2007年1月至3月)。本区集中换发“二代证”工作结束后,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培源 副区长
第一副组长:施冬云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 组 长:王家骏 公安静安分局副局长
张锡鳌 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卫平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成 员:(以姓氏笔划为序)
朱 浩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新翰 公安静安分局治安支队队长
应大伟 静安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根 石门二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曹 燕 南京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伦恺 江宁路街道办事处调研员
上海市静安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安静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孙新翰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负责召集有关职能部门就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商讨和解决。
(二)区财政局
负责对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所需经费的落实和保障工作。
(三)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
负责利用《静安时报》、静安有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宣传,以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方便群众办证,提高工作效率。
(四)公安静安分局
负责制定本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人像信息采集正确率、换证和发证率,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计划。对换发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区政府。
(五)各街道办事处
负责本地区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专用办公场地的落实,对本地区公安派出所开展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予以大力支持。结合本辖区实际,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此项工作,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大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相关部门对此务必高度重视,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周密组织部署,狠抓责任落实。各公安派出所要按照分局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围绕集中换证期间群众照相、信息核对、信息采集、数据传输、技术制证等重点环节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公安静安分局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切实为各派出所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要注意统筹安排,互相促进,防止因换发“二代证”工作而影响其他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要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二代证”与“一代证”的衔接工作,确保“一代证”、“二代证”的平稳过渡。
(三)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工作质量。证件质量是换发“二代证”工作成功的关键。公安部门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始终,落实到各个环节,严格按照“二代证”相关标准制发证件。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信息采集、核对、传输、审核,证件签发、技术制证和证件发放等基本环节,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质量关口,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四)深入开展宣传,广泛发动群众。区委宣传部、各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宣传提纲》,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有关法律规定、换发“二代证”的意义和有关工作安排,争取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公安部门要坚持执法为民思想,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并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让广大群众满意。
(五)以换证为契机,加强人口管理。公安静安分局要以换发“二代证”工作为契机,通过户口核对工作,切实加强实有人口管理。对外来流动人员、人户分离人员、境外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录入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刑释解教人员、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要积极会同区综治、禁毒、社区矫正、教育等部门,落实帮助教育措施;对发现有现实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要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适时予以打击处理,充分发挥人口管理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
上海市静安区换发第二代
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
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
主题词:公安 户口 证件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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