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财政局《静安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的通知
静府发〔2026〕3号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财政局《静安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已经区政府第16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6年5月7日
静安区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2026—2028年)
为持续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健全事前绩效评估、支出标准建设、支出结构优化等长效机制,根据《上海市全面深化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方案(2026—2028年)》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夯实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基础工作
(一)深化事前绩效评估,严把预算准入关口
健全重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将新增和到期延续的重大政策、项目统一纳入评估范围。结合财政可承受能力,综合运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对政策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论证。强化全生命周期成本理念,按照投入与产出相匹配的原则,选定成本可控、预期绩效相对更优的实施路径,将评估评审结果作为政策和项目立项、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遏制低效无效支出。
(二)开展成本定期分析,优化业务管理流程
各预算部门要对照零基预算改革要求,梳理本部门连续安排的经常性项目和延续性政策,按照“三年一个周期、分年度分批次推进”的原则,制定成本绩效分析计划和分年度任务清单。依托全过程绩效管理等工作要求,逐项打开业务流程、核算项目成本、优化绩效基线,系统评价成本控制成效、产出完成质量和效益实现程度。针对成本构成和业务流程中的关键节点,研究制定降本增效和优化管理措施,提出预算安排建议。
(三)加快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夯实预算编制基础
坚持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严禁超标准编制预算。聚焦重点领域及共性项目,加快构建分类分档、动态调整、兼具约束力与灵活性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健全支出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政策调整、预算执行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及时对支出标准进行优化完善,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
二、加强重点领域成本预算绩效管理
(一)聚焦区政府实事项目,提高民生资金使用质效
围绕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领域,选取具有代表性的区政府实事项目,深入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坚持“投资于物”与“投资于人”相结合,以人口结构、城市功能布局和群众需求为导向,合理界定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与服务标准,科学核定服务成本、设置绩效基线,逐步健全与区域发展实际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机制。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强化绩效导向,推动财政投入与服务成效挂钩,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更好对接群众需求。
(二)强化财政政策全周期管理,促进政策统筹协调
强化财政政策绩效分析与“十五五”规划、中期财政规划的衔接,促进财政政策设置与实施从服务保障向主动谋划转变。聚焦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产业政策,全面梳理评估政策设置及实施情况,扎实开展“一揽子”政策成本绩效分析。完善区级园区产业政策的绩效评价机制,发挥其对产业发展、创新引领、建设运营的支撑作用,引导创新资源向基础较好的产业地块集聚。健全政策动态调整和预算安排优化机制,不断增强政策实施的精准性和资金的引导效能,促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三)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控,切实提高投资效益
区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提升城区综合功能,结合“两轴一带三片区”空间布局,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基本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竣工全过程。在立项阶段,立足区域发展功能定位,统筹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严格把控功能需求与建设规模,统筹考虑一次性投资及建成后的开办经费、运营经费等长期成本,确保项目功能与区域发展相适应、建设规模与财政承载相匹配。在建设及竣工阶段,强化流程优化、概算执行和造价控制等绩效管理,完善全生命周期成本管控机制,探索建立分行业分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标准,提升政府投资效益。
(四)加强信息化领域成本管控,推动集约高效运行
将成本预算绩效管理贯穿信息化项目申报、审核、管理全过程。在申报阶段,结合本区信息化规划及公共财政要求,落实集约建设、应用协同、数据共享等申报原则,从源头规范项目需求。在审核阶段,区数据局会同区财政局对项目进行集中评审,重点评估项目与信息化规划的符合情况、建设依据充分性、技术方案合理性及资金估算准确性,审核项目利用存量资源开展集约化建设的情况,确保项目功能与需求相匹配、投资规模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在管理阶段,加强项目跟踪和应用绩效评估,将项目应用情况、实际效益及履约情况作为后续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集约建设、高效运行的信息化成本管控模式。
(五)深化城市运维领域成本管控,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管理特点,对道路大中修、“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等项目定期开展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合理确定建设、养护等成本,探索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环卫保洁、养老服务等国有企业公共服务项目,深入开展成本绩效分析,做好与成本规制、财政补贴及服务结算价格动态调整等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积极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完成公园养护等市区联动项目成本绩效分析,确保上下协同、标准统一、成果共享。
(六)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聚焦政府购买服务领域,进一步对现有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深入剖析购买服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重点核查项目设置是否符合部门职能定位、是否属于应当由自身履职的事项、是否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系统排查重复购买、过度购买等情况。强化成本分析与绩效评价,对照市场同类服务价格和行业标准,逐项核定服务成本,合理控制购买服务预算规模。加强全过程跟踪问效,对实施效果不佳、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及时调整或退出。通过严控购买服务成本,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
(七)深化“一类事”成本分析,加强共性项目管理
按照“服务内容相近、实施流程相似、具有一定规模、分析结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原则,重点选取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项目,分年度深入开展“一类事”成本分析。通过解剖典型样本,梳理共性成本构成,明确支出边界与绩效基线,促进同类项目在成本控制、支出标准、预算保障等方面实现规范统一,将共性问题的解决作为完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创新的重要依据。
三、强化成本预算绩效闭环管理
(一)健全制度规范,筑牢管理根基
区财政局要持续健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完善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操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及时总结提炼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成本绩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各预算部门要健全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内控机制,将成本绩效管理与业务工作融合推进,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深化结果运用,强化绩效导向
各预算部门要将成本预算绩效分析、财政评估评审评价结果充分运用于预算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以及政策制定和调整。区财政局要将绩效管理结果、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对于应开展事前评估评审但未开展的项目,以及事前评估评审结论为“不予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部门预算。对绩效管理结果较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绩效结果较差的项目压减或取消预算,推动财政资源配置与绩效结果挂钩。
(三)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信息公开
依托财会监督等工作,对各预算部门成本预算绩效分析工作落实、分析报告质量及结果应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推动预算部门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绩效管理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规范成本预算绩效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审计和社会监督,促进成本绩效管理规范透明运行。
各预算部门和彭浦镇要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改革共识,加强工作协同,对成本预算绩效分析情况及成果加强质量把控,切实把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财政资金投入转化为市场活力、发展动能和民生实效,为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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