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70号,电话:021-22304306,邮箱:xxgk@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以“权威集中、智能便捷、覆盖广泛”为导向,按照“一级政府一个集中发布窗口”要求,有序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改革,搭建统一政策文件库,确保公开信息精准归集、便捷查询。11月,区级政策发布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实现区级政策的查询、订阅、办理、下载等功能。持续做好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编制和管理工作,动态更新目录条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
围绕超高清产业、区块链、人才服务等企业群众关心的重要政策,以短视频、微直播等方式,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8次,突出权威解读、特色传播双重优势。推出“上静Space”人才直播间,以“微综艺”形式探讨区域发展热点和人才发展需求,全年共8期,累计观看超200万人次。区发展改革委报送的《一图读懂2024年度静安区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本土企业“走出去”申请》获评2025年上海市政策解读优秀案例。
(二)依申请公开
2025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14件(含去年结转128件),已答复2577件,共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60件、行政诉讼35件。按申请量排序,前6家单位分别为: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政府、区建设管理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卫生健康委,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房屋征收拆迁、土地审批、加装电梯、医疗纠纷等领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原则,将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嵌入公文起草环节,稳步提升全区各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开率。严格落实主动公开信息档案移送制度,每半年开展一次主动公开信息集中移送,为公众查阅历史信息、开展档案利用提供权威支撑。搭建区内各单位信源互通桥梁,建立常态化信息共享渠道,强化跨部门信源联动协作,确保共享信息权威准确、同步高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强化本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以区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优化栏目架构与检索功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办事指南等内容的集中展示与精准导航。目前,区门户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万余条。优化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营管理,通过短视频、图解、直播等多元形式增强政策传播的生动性与互动性,扩大公开覆盖面。扎实推进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构建“线上便捷查、线下就近办”的全方位公开服务体系,让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更高效、更舒心。
(五)监督保障
健全政务公开监督保障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深度融入区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按年度发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评估结果。严格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定期梳理工作进展,排查薄弱环节,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强化分层分类培训指导,围绕依申请公开办理、网站信源管理、公文备案等内容开展专题培训,覆盖全区400余人次。2025年,本区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7 | 4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2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8716 | ||
行政强制 | 2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896.49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528 | 39 | 0 | 3 | 8 | 8 | 258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8 | 0 | 0 | 0 | 0 | 0 | 128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34 | 11 | 0 | 0 | 4 | 4 | 105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5 | 1 | 0 | 0 | 0 | 0 | 10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1 | 0 | 0 | 0 | 0 | 3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4 | 0 | 0 | 0 | 0 | 0 | 4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64 | 0 | 0 | 0 | 0 | 0 | 6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2 | 0 | 0 | 0 | 0 | 0 | 4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3 | 0 | 0 | 0 | 0 | 0 | 5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62 | 11 | 0 | 1 | 4 | 3 | 48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81 | 0 | 0 | 1 | 0 | 0 | 8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5 | 0 | 0 | 0 | 0 | 0 | 5 | |
2.重复申请 | 81 | 0 | 0 | 0 | 0 | 0 | 8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7 | 11 | 0 | 0 | 0 | 0 | 98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8 | 0 | 0 | 0 | 0 | 0 | 68 | ||
3.其他 | 373 | 2 | 0 | 1 | 0 | 1 | 377 | ||
(七)总计 | 2521 | 37 | 0 | 3 | 8 | 8 | 257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35 | 2 | 0 | 0 | 0 | 0 | 13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46 | 1 | 10 | 3 | 60 | 9 | 0 | 3 | 3 | 15 | 12 | 0 | 2 | 6 | 2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政策解读仍存在简单概括政策原文、缺乏案例分析及通俗化转化、对关键内容解读不够深入等问题,无法充分满足不同企业、群众的实际需求;二是主动公开内容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仍存在主动公开信息分类体系不清晰、公开内容碎片化、公开查询便捷性不足等问题;三是公众参与机制有待进一步落实。政府开放活动线下基层参与渠道覆盖不足,意见采纳反馈闭环未完全形成。
(二)改进情况
一是根据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指南相关要求,有效提升政策解读实效。所有涉企、涉民生政策编制政策解读材料时,均提供具体业务咨询的联系方式,主动回应不同企业、群众群体的需求。二是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为财政预决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高频公开事项提供标准化模板,切实减少公开内容碎片化等问题。同时,持续完善区级政策发布平台功能,做好历史公报数据归集、英文版公报关联发布等。三是拓展线下基层公众参与渠道,在街镇、园区等设立政策意见收集点,不定期举办“政策面对面”座谈会,邀请基层代表直接参与政策制定前的意见征集等活动。结合“政府开放月”活动,鼓励公众“沉浸式”体验并参与政策制定、评价等,切实增强公众参与活动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区政府、区规划资源局、区建设管理委共计发出收费通知22件。其中,区规划资源局按页实际收取信息处理费570元,具体收费情况如下:
收费方式 | 发出收费通知数 | 通知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 通知收费金额 (单位:元) | 实际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 实际收费金额 (单位:元) |
1.按件计收 | 11 | 68件 | 6800 | 0 | 0 |
2.按量计收 | 11 | 750页 | 7500 | 57页 | 570 |
合计 | 22 | ———— | 14300 | ———— | 570 |
(二)对2025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优化拓展政策公开服务阵地。线上,上线“知惠计划”“易码办”等7个特色服务,整合设立惠企、人才、金融等主题服务专区,突出“相关政策申报专栏”“一件事一次办”等热门应用,满足企业多样化需求,让企业办事更便捷。线下,在静安国际会客厅增设政府公报线下投放点位,提供外文版政府公报,为企业、群众便捷获取权威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在国际会客厅打造“政务直播间”,对最新发布的惠企便民政策,结合政策发布、申报等环节,及时开展发布、解读,打造静安“政策公开讲”对外政策发布和宣介窗口,实现国际会客厅与海内外企业有效链接的“政策服务枢纽”。
二是完善提升区级政策平台功能建设。清晰设置政策发布平台入口,优化政策发布界面,持续完善区级政策发布平台管理机制,与线上和线下各类服务平台和政策工具加大融合,通过订阅、精准推送、主动提醒等方式,方便企业市民快速便捷了解政策信息。继续发挥“政策领航计划”在助力区域营商环境优化方面的作用,扩展惠民类活动内容,完善优化服务订阅功能。每月月初进行政策预告,至今已发布63项惠企政策、341项惠企惠民活动信息。
三是继续推进政社合作试点工作,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发挥好“政社合作”工作机制,搭建好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园区面对面交流平台,及时做好政策沟通解答,切实发挥好政社合作政策公开、咨询服务、解读辅导和参与决策的作用。对于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等群众关心的决策事项,提高利害关系人的参与度。全年共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领导专题会4次、区政府常务会议2次。为着力探索公众代表参与的多元性,首次邀请网络大V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意见领袖参与政府决策,进一步有效拓展公众参与渠道。
四是持续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注重营造宣传氛围,在全区重点商圈和区域(南京西路上海商城、静安CP、静安大悦城、大宁商圈、协信星光等),持续播放“政府开放月”宣传片。8月,全区50余家单位集中开展了观摩体验、实地调研、座谈交流、政策解读等形式多样的开放活动100余场,参与人数达8000余人次。其中,区市场监管局全新打造“静安·市事如意里”,聚焦免审即享、广告政策宣贯、化妆品检验等内容,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开放月主题活动,获评上海市优秀政府开放活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第二、三、四部分表格数据,由本区各行政机关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的相应表格数据汇总形成,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区税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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