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0300000-2025-175发布机构:区政府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和江艳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文号:静府任〔2025〕57号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才
成文日期:2025-12-01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5-12-08
1
2025-12-08 14:52:46.0
2026-12-08 14:52:46.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和江艳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张永鹏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杨凤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张刘波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挂职);
海涛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王浴勋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北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挂职期自2025年11月起至2026年11月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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