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0300000-2025-172发布机构:区政府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陈央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文号:静府任〔2025〕54号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才
成文日期:2025-11-24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5-12-08
1
2025-12-08 14:40:42.0
2026-12-08 14:40:42.0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陈央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大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朱胤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文物保护管理服务中心(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旧址陈列馆、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主任,免去其上海市静安区养老服务发展中心(上海市静安区社会福利院)主任职务;
堵琳琳同志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学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王星君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命为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共和新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徐健同志的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储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沈蓝同志的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黄群同志的上海行健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陈俊峰同志的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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