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静会〔2024〕74号),经研究,现将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国有企业做优做强
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认真落实《静安区贯彻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实施计划》,制定改革任务清单,指导各企业形成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和任务清单,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推动数据港成功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双百企业”,用足政策工具,深化“三大机制”改革,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将深化市场改革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全力打造静安国资国企改革样板。
加强对企业主业发展质量的动态监测、分析评价和结果运用,引导区属国有企业做强主业。聚焦主责,以专业化、市场化为导向,积极推动企业内部资源整合。对长期闲置、资源配置效率低、效益不明显的低效、无效资产持续加大处置力度,不断提高国资经营效益和贡献度。
二、提升发展能级,激发国有企业创新发展活力
鼓励支持企业创新转型。引导区管企业通过基金投资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促进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目前投资基金业务的区管企业共有4家,累计投资基金28只,合计认缴金额超过30亿元,涉及基金总规模超过500亿元。
深化与央企、市属国企合作。积极响应市级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市区国企联动,支持静安产业引导基金认缴5亿元参与上海市人工智能母基金设立。
加大国资收益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老字号品牌创新重振,区国资委会同区商务委对老字号项目经营机制、管理模式、技术工艺、产品研发、品牌推广等创新项目进行扶持。加强项目发展情况跟踪评价,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质效
按照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要求,积极履行国资监管职责。聚焦近年来巡视巡察、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发现问题,加强制度顶层设计,进一步织牢监管围栏。
加大数智化监管力度,积极防控企业风险。以企业全面预算管理系统为抓手,推进房产、投资、合同、费控、工程、人事六大分中心模块建设和功能深化。通过系统监管摸清企业资产家底、厘清业务分布,识别主要风险,加强关键点控制。以新出台的房产管理制度在系统应用中固化、建立房产出租管理标准化流程为目标,推动房产分中心优化升级。以加强参股项目线上管控,加强参股企业经营状况和股东权利落实状况动态更新为目标,推动投资分中心优化升级。持续探索部署分中心常态数据分析应用场景,发挥大数据预警、分析、研判的数智监督作用。
强化联动机制,聚焦房屋租金拖欠、工程建设管理专项审计整改等重点领域,开展督查、审计工作,打造工作会商协同、信息共享协同、计划实施协同、成果运用协同的工作格局,形成监督合力。
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现代化管理水平
持续贯彻区委“六大专项行动”要求,聚焦“增强核心功能与提高核心竞争力”两大重点,科学制定2025-2027年任期考核指标,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分类考核,充分体现对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对共性量化指标和个性差异化指标的精准把握。
进一步建强董事会。在推进和总结两家集团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董事会改革工作,健全完善《区管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推动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构建规范运行的现代化企业法人治理体系。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更加包容的改革环境。持续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强化契约目标的科学性挑战性和契约的刚性考核、兑现。加快国有企业年轻干部、专业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和使用,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试点推进符合条件的充分竞争领域企业开展中长期激励。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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