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0300000-2023-141发布机构:区政府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4-05、05-01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开发建设实施主体的批复文号:静府复〔2023〕21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成文日期:2023-08-04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3-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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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1 09:30:02.0
2024-08-11 09:30:02.0
区规划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4-05、05-01地块历史风貌保护项目开发建设实施主体的请示》(静规划资源办〔2023〕8号)已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上海铧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太仓话屋置业有限公司(40%)作为静安区天目社区C070102单元04-05、05-01地块的开发建设实施主体,该地块形成“净地”后实施出让。
二、请你局抓紧依法合规落实后续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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