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一)完善协作机制,深化非机动车安全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本区非机动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网约配送企业及骑手、共享单车企业的法治宣传和监督管理。区建设管理委对日常管理不善的共享单车企业加强督促整改和走访约谈,督促企业做好违规停放共享单车及未备案、损坏单车的回收清运等日常管理工作。建立三方微信群,提升与各街镇、共享单车企业之间的沟通效率。同时,进一步夯实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服务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第三方服务,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投放备案、投放运营、回收车辆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区公安分局会同美团等第三方平台对外卖骑手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企业内部跟进处置的“灯塔”计划,依据当月违法次数,累进式开展观看安全教育短片、完成交通安全答题、次日停止接单、参与交通安全志愿者活动等教育措施,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审查电动自行车3C认证证书、产品合格证和相关技术参数,扎实推进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专用号牌核(换)发工作。区市场监督局指导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经营企业落实进货检验制度,签订《电动自行车安全守法经营承诺书》,压实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督促沿街商铺、相关单位自觉做好门前车辆有序停放管理工作。针对辖区大型商务楼宇附近外卖送餐企业非机动车乱停放现象,联合市容、公安开展约谈,要求企业按照《条例》规定,约束骑手做好非机动车停放。
(二)严格执法管理,有效规范非机动车违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机动车违规改装、加装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的执法处罚力度。区市场监管局结合民生用品生产销售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六项要求,加强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帮扶,落实不合格企业一对一情况分析指导。开展以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器为重点产品的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22户次,重点检查产品标识、供应商资质等进货查验义务的落实情况,立案调查电动自行车不合格充电器1批次。区公安分局紧密结合交通条线专项行动,保持面上严管态势,持续开展非机动车乱骑行、闯红灯、占用机动车道、违法载人等专项整治,严查骑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专用号牌、假(套)牌、非法改装”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选取非机动车违法行为高发点位,以“视频+实兵”“便衣+制服”“教育+处罚”的模式,通过“前端取证、中端拦截、末端处罚”的方式开展整治,增加重点路段前端执法质效。强化混编协作联动,采取“分段式”多维执法新模式,进行“区域合围”执法,提升整体执法效能。持续强化非现场执法,积极增设非机动车电子警察,并探索将驾驶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头盔纳入抓拍范围,提高非现场执法效能。区城管执法局立足城管职责,深入排摸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车行道、绿化带等道路区域停放现象,提前约谈存在问题的运营企业地区负责人,提出整改建议,要求企业增加运维人员和运维时间,提高电子围栏精准度,加大清运力度,及时清理违规停放车辆。截至目前,共责令相关企业清理街面共享单车147628辆次,教育整改7823次,立案3件已结案;共配合物业清理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6759辆次,教育整改2486次。在提供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场所的同时,区消防救援支队充分发挥消防委平台作用,汇聚公安、市场、房管部门的执法资源,开展联合执法、推动各部门依法履职。共向市场监督局移交《电动自行车火灾登记表》48份,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和居民小区联合检查10次,查处在人员密集场所内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违法案件6起。区消防救援、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深入居民小区、沿街商铺、快递外卖网点等区域场所,滚动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入户充电、飞线充电”、占用消防疏散通道等隐患问题,累计发现督改消防安全隐患1000余处,查处违法案件10余起。
(三)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夯实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基础。根据住宅小区的类型和实际情况,本着“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合理规范、安全保障”的原则,持续推进住宅小区非机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区房管局推动各属地街镇抢抓因疫情耽误的施工进度,加速推进非机充电建设工作,通过增设视频监控、发生异常实时警报、运用“梯控装置”、纳入街镇“一网统管”等智能化系统,实现充电场所无人值守、停放充电实时监控、阻拦电动自行车“进梯上楼”、发生异常及时处理,减少因车辆乱停放、充电不规范、报警不及时产生的安全隐患。期间,完成173个小区新建、改建项目,加装充电桩462套,配备784套简易消防喷淋、45套投掷式逃生瓶等消防设施。区消防救援支队作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加装消防设施实事项目的实施单位,结合市区两级消防实事项目的建设,已为全区188个电动自行车车库(棚)安装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并加装消防设施,为全面提高静安区既有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的防范等级,有效提升居民小区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提供了坚实基础。区建设管理委对接各街镇落实年度全区非机动车划线工程,全区共计非机动车标线约85000m,并每年投入300万元资金用于养护工作。同时,多途径收集需新增或撤销非机动车停放的点位信息,会同区公安分局优化非机动车停放点位设置,满足停放需求改善停放体验。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社会氛围。严格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区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落实好普法责任。区公安分局针对60岁以上老人、学生等重点群体,积极会同属地派出所、学校等相关单位,通过交通安全进社区、“开学第一课”等形式,结合非机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对重点群体人群开展安全宣教,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参与者,尤其是非机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区建设管理委加强面上宣传动员,引导相关单位、市民积极投身共享单车整治行动,形成全区合力,保障街面秩序,提升整体城区环境。区房管局通过小区宣传栏、电子屏、社区微信群等媒介,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行为规范,引导居民自觉养成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安全充电的意识。区城管执法局结合“7·15城管公众开放日”等主题活动,以城管社区工作室为宣传阵地,定期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进学校、进商家,引导群众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区消防救援支队制作10余款涉及《条例》宣贯、电动自行车规范停放和充电、电动自行车火灾案例警示的宣传海报,印发20000份,拍摄制作宣传视频5个。组织全区各街镇相关人员开展消防实操培训,提升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宣传能力。并在区消防体验馆设置“电动自行车火灾模拟”板块,引导参观者安全合法使用电动车。
二、工作难点
(一)法律法规尚需进一步完善。针对电动车在楼道等共用部分乱停放等违法行为,《条例》未明确执法部门所依据的具体法律、法条。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往往只能依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落实对非机动车的处罚或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缺乏法律震慑力。
(二)部门合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各部门间虽建立了执法联动机制,但部门合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协调机制和信息共享制度还有待完善。特别是对非机动车乱停放、居民私拉电线等行为,在日常管理中还未形成有效合力,各部门单打独斗的情况较多。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协同共治。持续落实联席专班工作制度,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条例》贯彻落实。督促指导电商平台企业、实体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非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推行标准化管理,形成“政府主导、行业配合、企业自律、公众参与”的良好共治格局。
(二)保持严管氛围。持续保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高压态势,围绕事故易发路口路段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对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处、处罚必严”。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发挥综合执法效能,加大对本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高频次检查和错时检查,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相关违法行为,同步建立起“管理法治、社会共治、居民自治”的共治共管安全防护模式。
(三)完善硬件保障。深入推进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2023年升级改造计划,力争尽快实现安全充电全覆盖。聚焦“慢行交通”出行需求,加强新建道路非机动车交通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全区停车点位设置和运维,全力保障绿色出行。
(四)强化宣传警示。继续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和宣传阵地,广泛深入开展《条例》主题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寄递外卖骑手等群体的“点对点”宣传引导,激发社会共鸣,共同营造遵纪守法、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环境。
(五)做优党群服务。认真贯彻落实区深化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会议精神和《静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依托静安“楼宇党建”品牌效应,推动寄递外卖骑手等新就业群体向党群服务中心靠拢,通过寓管理于服务,引导骑手当好社情民意“信息员”、精神文明“宣传队”、服务群众“志愿者”。
特此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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