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上海市静安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关于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已收悉,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高度重视,认真学习研究了审议意见,现将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在肯定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同时,对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改进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区国资委、区规划资源局和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深化国有资产管理改革,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国有资产底数管理。加快国有企业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动态更新机制,提高资产数据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能力。二是发挥绩效评价引导作用。健全与企业功能定位相匹配、与薪酬制度改革相衔接的国有企业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建设,将资产绩效评价纳入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框架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发挥好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三是强化资产管理主体责任。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和区规划资源局落实资产管理监督管理责任,督促区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国有企业不断提高国有资产管理责任意识;加强与区机管局、区审计局等相关责任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共同推进房屋、车辆、土地等重点资产管理。四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机制。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作为审计、巡视巡察的重点内容,对资产底数情况、政策执行情况等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并狠抓落实整改。
二、关于加强对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平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把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监管等各个环节,积极探索和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和价值评估工作,管好用好自然资源。
(二)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全面、准确、及时掌握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
落实“上海2035”总规及国土空间近期规划,合理引导建设项目向重点地区集聚,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空间落地。积极探索土地供应、土地储备、城市更新的联动管理,做好各类土地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强化有限土地指标的精准投放和高效运转。
(三)开展“十四五”城区功能和土地利用专项规划研究编制工作
落实单元规划,聚焦能级提升,进一步突出“一轴三带”功能深化发展。通过突出南京西路高端服务集聚带“国际化”特质,向世界级中央活动区全面提升,强调金融、商务、商业、文化、休闲、旅游等功能的融合发展。苏河湾滨水商务集聚带聚焦功能形态“双升级”,加快打造世界级滨水商务活动区,突出沿苏州河带状发展,强化滨水文化魅力空间。中环两翼创新创意集聚带强化“创新”功能,建设国际化创新型产业社区。
(四)加强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低效用地处置,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明确收储、转型、提容、节余转让、低效退出等五个方面的存量土地盘活路径。产业基地和产业社区内的存量工业用地全面提升能级,零星工业地块实行差别化管控要求,支持优质企业提升能级。对于整体转型片区外的零星工业地块,中环两翼创新创意集聚带的工业地块主要从打造开放空间、促进产城融合、引导多元发展、增加产业带配套设施实现提升;苏河湾滨水商务集聚带主要从打造开放苏河两岸滨水空间、增加公共服务配套、鼓励功能复合开发的角度进行调整;南京西路高端服务集聚带的工业地块重点在于发展多元商业空间、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完善十五分钟生活圈;“三带”外主要针对规划用途为公益性或面积较小的低效工业地块进行收储。
(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的原则,加强建设用地“调查评估—修复—再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跟踪管理,加强对受污染场地、敏感目标周边土地再开发利用的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合理安排土地供应及相关规划许可时序。同时以整体转型区域为重点,探索建设用地“治理修复+开发建设”试点工作的方案。通过以上工作机制,有序推进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确保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行得舒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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