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70号,电话:021-22304306,邮箱:xxgk@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持续拓展主动公开范围。集中规范做好政府公报、政府会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提案办理情况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题发布本区“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并组织推动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2021年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4条,其中主动公开公文234件,较去年增长31.46%。
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出台《静安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试行办法》,专门就政策解读的主体、范围、要求、形式和流程等进行了规范。针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主动公开政策性文件,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50余条。围绕公众关注热点和切身需求,选取加装电梯、生育保险等政策为试点,实现政策精准推送, 有效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
切实做好依申请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事实调查、征询、补正、延期、答复、邮寄、归档等各项环节,全程存档,流转有痕。2021年,区政府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346件,已答复346件(含去年结转25件),未发生被纠错情形。
不断深化“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对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信息,经同步审核后,及时发布于区门户网站,有效减少相同信息的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至今,区政府已通过“一案一转”形式发布“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30余条,主要涉及用地批文、房屋征收决定及其补偿方案等。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优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结合《条例》、《规定》修订情况,对照本区工作实际,不断优化“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栏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性和完整性。通过集中展示、分栏优化、超链关联等方式,进一步提高重点政务信息获取的准确性和便捷性。
增强新媒体政务信息传播力度。通过“上海静安”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区政府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等权威文本,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浏览人数逾万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推送和传播力度。
积极拓展线下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本区“政务公开服务专区”建设,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集中受理等服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月”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十四五”规划现场集中解读等活动,社会反响良好。
(四)监督保障
加强指导培训,筑牢公开基础。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归集展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等专题业务培训,覆盖全区行政机关和街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组织专项检查,落实公开要求。组织开展对全区45家政府信息公开部门的专项检查,就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等事项召开专项推进会,按季度总结、通报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未收到关于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等。
强化考核范围,开展社会评议。主动发布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结果,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进行第三方测评,并公布评估报告,接受社会监督。针对测评反馈问题,逐项研判、逐个整改,切实起到“找差距、补短板、查漏洞、抓整改”的实际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 ———— |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3 | 6 | 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1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02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27 | 19 | 0 | 0 | 0 | 0 | 346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 | 0 | 0 | 9 | 0 | 0 | 2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80 | 2 | 0 | 4 | 0 | 0 | 86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1 | 0 | 0 | 2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7 | 9 | 0 | 2 | 0 | 0 | 8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39 | 4 | 0 | 0 | 0 | 0 | 43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9 | 3 | 0 | 1 | 0 | 0 | 13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2.重复申请 | 11 | 0 | 0 | 0 | 0 | 0 | 1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34 | 0 | 0 | 0 | 0 | 0 | 34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6 | 0 | 0 | 0 | 0 | 0 | 16 | ||
3.其他(申请人主动撤回) | 7 | 0 | 0 | 1 | 0 | 0 | 8 | ||
(七)总计 | 318 | 19 | 0 | 9 | 0 | 0 | 34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0 | 1 | 2 | 9 | 4 | 0 | 1 | 3 | 8 | 2 | 0 | 0 | 0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为:针对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政策文件,解读重点还不够突出,解读形式多元化尚显不足,质量有待提升;政府开放活动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政务公开特色工作方面,还需要多总结提炼多宣传。
2022年,区政府将从以下几方面持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在公开内容上,按照“应解读、尽解读”的原则,推动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全面、高质量解读;二是公开形式上,组织开展相关主题活动,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范围;三是在公开工作总结和宣传上,多吸收好的经验做法,多探索多实践,努力打造具有静安特色的公开品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1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报告如下:
收费方式 | 发出收费通知数 | 通知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 通知收费金额 (单位:元) | 实际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 实际收费金额 (单位:元) |
1.按件计收 | 3 | 25 | 2500 | 2 | 200 |
2.按量计收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3 | ———— | 2500 | ———— | 200 |
(二)对2021年市、区两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规范公文公开管理。依托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组织全区各单位做好公文备案,稳步提高本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率。在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政策文件”栏目,全面梳理本级政府重点制度文件,实现分类集中公开,形成静安区“政策文件库”,分设区政府文件、区政府部门文件、街镇文件与文件解读等分栏,实现政策文件一键查阅。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优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组织全区各单位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以及卫生健康、教育、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财政资金、社会救助等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持续强化决策公开。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优化区门户网站“重大决策”专栏,集中公开2021年度区政府、部门、街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超链接展示决策草案及说明等履行决策程序信息,实现决策事项全流程归集展示。优化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发布《静安区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区政府会议实施办法》,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广泛吸纳公众意见,有力推动政府工作公开透明。
四是不断扩大公众参与。以“走进静安·共享未来”为主题,围绕决策科学民主、营商环境优化、法治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创新、城区品质提升五大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府开放活动30余场次。汇总制作政府开放活动视频合集,并组织开展“静安区十大公众参与案例”网络评选活动,初步形成静安品牌效应。
五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优化完善本区各单位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入口,以超链接方式实现公开内容一键查阅。围绕企业市民“高效办成一件事”、“清晰读懂一件事”,汇总发布企业扶持政策汇编、产业政策、教育政策文件等“政策服务包”,着力提升以公开促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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