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A0300000-2021-145发布机构:区政府标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邢国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文号:静府任〔2021〕53号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人才
成文日期:2021-08-17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1-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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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邢国红任上海市静安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永华任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戚芸霞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天目西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胡蓉任上海市育才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骏任上海市逸夫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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