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在《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两年之际,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区贯彻落实《条例》的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2019年11月2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关于检查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提出了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本区的贯彻实施,推进居民区治理创新的意见和建议。收到审议意见后,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和办理推进,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期工作情况
(一)抓体系化,进一步完善基层社区治理共同体建设
近期,区地区办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静安区开展“基石工程”推进“共同家园”建设的实施方案》,拟通过全面实施“美丽楼组”“幸福小区”“和谐街区”建设,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治理,以自治推动共治,在共治中凝聚共识,形成共同价值取向、文化认同,筑牢静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基石。一是建设“美丽楼组”,打造睦邻互助的公共空间。开展党员亮身份行动,营造楼组文化,创建美丽楼组,加强楼组骨干队伍建设。二是建设“幸福小区”,提升住宅小区综合治理水平。强化基层各级党组织作用发挥,推动业委会规范化、物业服务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小区自治共治能力,培育小区治理“达人”。三是建设“和谐街区”,形成协商协同、共建共治格局。深化共同行动区域化党建,创建街区联盟,探索共建机制,培育街区治理“带头人”。
(二)抓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对居委会工作的保障力度
区民政局、区地区办始终以居委会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促进《条例》在我区有效落实落地。一是针对目前居委会挂牌、信箱及宣传版面等上墙内容过乱等情况,开展了系列调研、排摸,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居委会挂牌等上墙内容的实施办法》,梳理形成《静安区居委会上墙内容清单》,挂牌从原来的31种减少到17种,宣传版面从原来的24种41块减为14种23块,信箱从原来的4种减为1种。同时严格社区工作下沉把关机制,每年对居委会新增、调整事项进行梳理,形成新的《清单》,并严格跟踪督察整改情况。二是督促指导各街镇进一步规范首问接待、巡查走访、联系群众等“十项制度”,2019年重点关注走访联系群众制度,要求各街镇细化走访联系群众工作制度,经试点后,目前已在全区全面推行居民区常态化走访工作(每人每天走访5户)。三是深化居委会“全岗通”工作模式,更新《居委会全岗通知识题库》,举办“全岗通”在线技能考试,指导各街镇搭建“全岗通”培训平台。四是完成全区267个居委会标准化督导实地走访工作,建立常态长效督查机制,形成全区总结评估报告。进一步帮助居委会发现问题、查漏补缺、关注需求、推动特色,使制度、标准、规范进一步转化为居委会工作的新常态。
(三)抓精细化,进一步推动社区治理分类指导
为落实“城市治理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要求,将精细化理念贯穿于社区治理全过程,2019年以来区民政局调研梳理了本区7种小区类型,包含旧里、售后公房、商品房、保障房、涉外、别墅区、混合型。归纳了6大类社区公共议题,分别是空间设施、环境保护、社区照顾、医疗健康、文化教育、自我管理。一是制定全区社区分类治理工作方案,设计以“为民服务有依据、议题形成有判断、社区回应有方法”为主要步骤的分类治理工作流程。二是培训指导各街镇工作人员,专题讲授社区分析工具应用和分类治理的理念、策略以及方法。三是指导各居委会明确分类维度,推进分类施策,形成居民区“一特征三清单”。 截至2019年底,全区267个居委会、950个小区全部形成“一特征三清单”,即每个小区形成一份“小区特征”和“需求清单”,每个居委会形成一份“资源清单”和“服务清单”。四是编写了社区分类治理典型案例,提炼总结各街镇工作经验,形成静安区分类治理工作实践报告。
(四)抓专业化,进一步提高基层队伍能力水平
区民政局、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地区办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各街镇联动形成社区工作者职业化、专业化培养机制,一是拓宽了社区工作者能力培养路径,区层面开展了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前培训、社区参与式会议引导者、周末课堂、“约课”等分层分类培训,全年实施初任、专业、进修培训7656人次。各街镇通过开展社工沙龙、互学互访、团队工作坊、全岗培训等方式,全年共培训13312人次。二是完善社区工作者能力培养体系,围绕社区工作需要掌握的基本知识、需要具备的实践技能、需要养成的职业态度,搭建社区工作能力模型,制作能力测试量表,归纳社区工作者能力习得路径,区民政局编制形成了《静安区社区工作职业能力培养手册》。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区政府将坚持社区问题、居民需求和治理效果导向,坚持以法治精神引领基层社区治理、以法治思维谋划基层社区治理、用法治方式破解基层社区治理难题,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持续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持续抓好社区共同体建设。在全区深入推进“基石工程”,明确项目时间节点、任务分工,建立联动机制,注重过程中的协同协调。梳理总结好的做法和机制,形成有效制度体制加以推广固化,逐步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在“楼组-小区-街区”三个层面同步推进以基层党的建设为引领,广泛参与和协商共治为基础,价值认同和责任认同为目标的社区自治共治建设,为形成凝聚共识的静安社会治理共同体奠定基础。进一步增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静安人民的“共同家园”。
二是持续抓好居委会标准化建设。将推进居委会标准化建设作为贯彻落实《条例》,深化社区治理的一项长期任务,进一步抓好居委会各项制度规范,提高为民服务精准度,通过抓示范引领、配套支撑、功能再造,注重法治化引领,配套信息化支撑,实现科学化管理,推进精细化服务,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多元化参与。
三是持续抓好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培育打造一支专业化、职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加强规范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善居民区社区工作者考核机制。继续做好基层队伍“能力提升”工程,拓宽培训途径,培养更多“一专多能、全岗都通”的复合型人才,持续在基层队伍中开展《条例》宣传培训工作,将其作为社区工作者培训的必修课。
四是持续抓好居委会基础保障工作。全面落实《条例》有关居委会工作的各项保障机制,推行“条线部门围着基层转”,完善居委会约请制度,强化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为居委会减负增能、主动为居委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完善居委会对相关部门、街镇自下而上的评价机制,促进部门和街镇形成更加规范、严谨的事项下沉制度。
五是持续抓好社区民主法治文化培育。指导居委会完善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等社区秩序和规范,支持居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动员和组织居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基层社区治理,推动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深入开展《条例》的宣传教育,不断培养居民群众的规则意识、主体意识、社区意识和法治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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