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开展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14〕42号)精神,切实开展好我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各项工作,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主要目的
本次调查为摸清自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以来本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
二、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本次调查将在我区所有街道抽取一定数量的居民小区,调查对象为居民小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人口结构数据和人口总量数据的准确性,充分发挥调查成果为经济社会服务的作用,按照市协调小组的初步安排,我区调查的样本量将扩大至8%以上,涉及对象约2.5万人。
三、调查的内容和时点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时点为2015年11月1日零时。
四、调查的组织实施
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调查,不仅需要广大居民的配合和支持,也需要本区相关部门的共同协作。要遵循 “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优化方式,统一组织,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成立静安区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本次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协调小组由区统计局局长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发改委、区建交委、区卫生计生委、公安静安分局、区人保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规土局、区房管局、区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社建办、区府民宗办、区综治办、区新闻办、各街道办事处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人员名单附后)。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成员单位中,区发改委负责搞好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的衔接工作;公安静安分局负责提供我区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区卫生计生委负责提供新生儿及人口计生信息资料,做好查准出生人口方面的协调配合工作;区新闻办负责做好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区民政局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信息和死亡人口火化信息及相关协调配合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按规定做好 1%人口抽样调查经费保障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提供高校学生数量、分布及学籍等信息资料,协助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个体工商户的宣传工作;区建交委负责提供全区在建工地分布情况及工人数等信息资料并协助做好调查登记工作;区房管局负责提供本区大居建设情况等信息资料,负责配合动员调查小区所在物业公司做好住户抽样调查工作。
区综治办、区人保局、区规土局、区府民宗办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设立相应机构,认真组织和实施本辖区调查工作。对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予以解决。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等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调查工作。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者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并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稳定调查队伍,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五、调查的经费保障
调查所需经费,按照分级负担原则,由区级财政负担,并列入2015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满足工作需要、厉行节约、确保调查顺利完成的原则,科学合理地使用调查经费。
六、调查工作的要求
(一)坚持依法调查。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仅为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信息支持,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严格质量控制。要建立健全调查质量控制体系,明确人员分工,落实职责任务,对人员培训、调查登记、数据处理、抽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行全过程质量控制,确保调查质量。
(三)搞好宣传引导。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调查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调查对象配合开展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
附件
静安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袁宏燕 区发改委副主任、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张 文 区人口办主任
曹 燕 区卫生计生委调研员
沃榴兰 区社建办副调研员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德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戈一萍 区教育局副局长(正处级)
许 俊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 蓉 区新闻办副主任
杨长春 区综治办副主任
杨永明 区旅游局副局长
汪国强 静安寺街道副调研员
郑清云 石门二路街道调研员
冒瑾辉 区府民宗办副主任(正处级)
姚 磊 江宁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姚 嬿 曹家渡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文华 区人保局副调研员
黄 翔 南京西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韩 灏 区房管局调研员、副局长
彭海鹰 区财政局副局长
雷 力 区建交委党委副书记
蔡海骏 区规土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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