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发改委《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三五”规划是指导静安区2016—2020年发展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依据。编制和实施好“十三五”规划,对静安区主动对接上海“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实现“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城区”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总体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形成以下三项工作成果:
1、《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关于制定上海市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的建议》素材稿(以下简称“《建议》素材稿”)。
2、《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
3、《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汇编》(以下简称“《规划汇编》”),包括“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组成全区“十三五”规划体系。
其中,规划纲要是战略性、总纲性、综合性规划,由区发改委组织编制、区人代会审议通过;专项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特定领域的专项发展规划,由各职能部门组织编制,报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
二、工作要求
“十三五”规划的编制要全面体现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改革精神和群众方法。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把握时代特征,体现区域特色
在规划的指导思想上,要深刻把握“十三五”时期特殊的发展背景和时代特征。一是按照全市总体要求,静安区的“十三五”规划要与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相衔接,与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目标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总方针相衔接;二是要丰富和深化静安“现代化国际城区”的目标内涵和建设任务,体现市委市政府对静安提出的“各项工作都要成为全市标杆”的要求,突出区域特色。
(二)强化改革思维,转变规划思路
在规划的内容上,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转变规划思路。一是要以改革的思维统领规划,将改革举措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手段、保障和途径,充分融入规划,通过全面深化改革为全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二是要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落实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对市场主导领域的过度干预,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细化政府在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任务和举措。三是要更加突出“以人为本”,关注企业和民众的实际需求,聚焦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养老、旧改、教育、医疗等问题,反映公众期待。四是要更加重视城市更新和城区软环境建设,积极破解资源瓶颈,明确重点项目和重点举措。
(三)创新方式方法,扩大公众参与
在规划编制的方式方法上,要加强开放和创新,通过各种形式和渠道广开言路、问需于民,确保规划落地。一是要积极创新社会公众参与方式,开展全过程、多渠道的公众讨论和建言献策活动,使规划编制真正能够集中民智、汇聚民意、形成共识。二是要在规划的表现形式上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借鉴国际经验和做法,强化量化分析和数据支撑,运用动态预测分析方法,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三是要建立和完善规划的弹性运行机制,确保规划的实施和落地。完善并加强执行规划编制各环节的程序规定,建立规划的运行评估、中期修订、实施保障和实施后评估机制。
(四)对标世界城市,突出问题导向
在规划的实现路径上,要对标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的发展历程,分析当前静安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明确解决路径。一是要开展国际咨询,听取跨国公司、国际知名咨询机构对静安区发展的建议,委托国际智库和研究机构承担重大问题研究。二是要学习借鉴国际大都市转型、发展的先进理念,以及实施中长期战略规划的经验做法。三是要认真梳理和总结在现代化国际城区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约束瓶颈,制定相应的重点任务和改革举措。
三、组织领导
“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责任大,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要加强领导,配强力量,调动各方积极性。
(一)成立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
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区长担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由区发改委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在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发改委牵头,会同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共同推进“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全区规划由区发改委负责,专项规划由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成立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咨询团
主要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各人民团体代表、企业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等组成,成员具有一定专业背景,能够反映各领域社情民意。“公众咨询团”将全过程了解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的情况,参与规划各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征询。
四、进度安排
结合国家和本市的工作部署,我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为“启动规划编制、形成基本思路、形成规划初稿、形成规划送审稿、审批和发布规划”五个阶段。
(一)启动规划编制阶段(2014年9月中下旬)
(1)制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提出主要任务和总体安排,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
(2)成立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小组成员。
(3)召开区“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汇报会暨规划编制工作动员大会。总结汇报前期课题研究成果,成立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咨询团,对规划编制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形成基本思路阶段(2014年9月下旬—2015年2月)
(1)全区各部门开展基本思路研究。基于前期重大问题研究成果,全区各部门、各街道开展本部门“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研究,于11月底前形成报送稿,报各分管区领导,并抄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同步开展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思路框架的研究和起草。
(2)形成《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思路框架(送审稿)》。综合各部门“十三五”发展基本思路研究,区发改委形成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思路框架初稿,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形成《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思路框架(送审稿)》,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3)确定各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和责任部门。在全区各部门基本思路研究的基础上,确定专项规划编制清单和责任部门,报区委、区政府审定。
(4)召开全区规划编制工作培训大会。进一步明确规划编制工作的范围、内容、结构、文字方面的要求。
(三)形成规划初稿阶段(2015年3月—6月)
(1)组织开展专项规划编制,形成初稿。全区各专项规划的编制责任部门分别开展专项规划的研究、起草和公众意见征询,明确“十三五”期间各专项规划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主要改革举措等,于2015年6月中旬前,形成“十三五”专项规划初稿。
(2)起草区委“十三五”规划《建议》素材稿。区发改委在思路框架的基础上,深化细化各重点领域,起草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同时,按照规划编制的具体要求,于2015年6月底前,形成《建议》素材稿,按程序报区委。
(四)形成规划送审稿阶段(2015年7月—12月)
(1)区领导专题听取重点领域情况汇报。2015年7月至8月,区领导开展“十三五”规划调研,听取部分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2)深化完善专项规划。根据国家、上海市和区委、区政府对规划编制的最新要求,组织全区各专项规划编制责任部门深化完善专项规划。对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冲突,专项规划之间存在的交叉,由区发改委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调整。各专项规划于2015年11月底前形成送审稿,报各分管区领导审阅后,送区发改委。
(3)完成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根据《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关于制定上海市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的建议》,修改完善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10月底前,形成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召开“十三五”规划专家咨询会进行论证,形成送审稿。12月底前,完成区委、区政府审议程序。
(五)规划的审批和发布阶段(2016年上半年)
全区“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于2016年初正式提交区人大,由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各专项规划于2016年上半年经区委、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印制、发布全区“十三五”规划汇编本。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制保障
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决策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负责建立工作网络,搭建工作平台,协调全区各类资源和信息,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责任部门根据分工,加强专项规划的研究和编制,加强与区发改委的信息交流和反馈。
(二)公众参与程序保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十三五”规划的民主参与程序。通过宣传、咨询、调研、座谈、研讨等多种形式,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领域专家,区内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等充分交流意见和建议,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和编制。
(三)专业机构保障
充分发挥专业机构的作用,如有必要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课题研究和公众参与活动,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
(四)工作经费保障
规划编制各项工作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按照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以节俭、高效为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咨询团组建方案
2.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参与活动方案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咨询团组建方案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咨询团(以下简称“公众咨询团”)在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和《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参与活动方案》中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一、成员构成
公众咨询团主要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领域专家、各人民团体代表、企业代表和社区居民代表等28名成员组成,成员主要为在静安区工作或生活,具有较高社会知名度、具有一定专业背景,能够代表和反映各领域社情民意的专家、学者、企业和居民代表等。主要构成如下:
1、专家组:7人,经济、社会、民生、改革、文化、城市更新等相关领域专家各1位(由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规土局、区科委、区文化局等部门推荐);
2、代表、委员组:6人,区人大代表2位、区政协委员、党派代表各1位、基层党代表2位(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大办、区政协办推荐);
3、企业、社会团体组:10人,商场管理企业、外资企业、区属企业、创意园区、金融及专业服务业企业代表各1位,文化机构、社会组织代表各1位,工青妇社会团体代表各1位(由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国资委、区文化局、区社联会、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推荐);
4、居民组:5人,本区居民或居委会干部,各街道1位(由各街道办事处推荐);
二、遴选程序
区发改委根据相关部门的推荐人选,汇总拟定公众咨询团成员名单。经审定后,由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向公众咨询团成员颁发聘书。
三、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职责
1、公众咨询团全过程了解规划编制工作的基本情况,参与各阶段的咨询研讨和意见征询;
2、在规划编制期间,各成员负责收集本领域的社情民意,及时反馈至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
(二)主要任务
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在各推荐部门的全力支持下,与公众咨询团成员紧密联系,配合公众咨询团完成以下任务:
1、专家组:参与全区“十三五”规划咨询研讨、各领域专项规划研讨;
2、代表、委员组:参与规划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征询;
3、企业、社会团体组:参与需求调研座谈、规划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征询;
4、居民组:参与需求调研座谈、规划阶段性成果的意见征询。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将视情况增加其它必要的公众咨询团活动。
四、工作制度
1、各项公众咨询团的具体活动,由区“十三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发改委)按照规划编制工作的进度安排,提前通知各推荐部门。各推荐部门负责联络各公众咨询团成员,并通达相关活动要求和成员出席情况。
2、各公众咨询团成员应安排好时间,保证至少出席半数以上活动。如确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咨询团成员身份,须经由各推荐部门及时与区发改委沟通,以确保公众咨询团运转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3、各公众咨询团成员应高度重视公众咨询团工作,结合本人工作、生活,对静安区“十三五”规划予以充分思考,必要时要开展相关调研和学习,力争提出对静安区“十三五”发展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反映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社情民意。
4、公众咨询团各项活动经费,列为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予以保障,按区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2
静安区“十三五”规划公众参与活动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开门办规划”的要求,为促进规划编制过程的全透明和全开放,在规划编制各阶段深度融合公众意愿和意见,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公众与规划编制的良性互动,运用各类媒介平台,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凝聚共同愿景,平衡各方利益,通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最大程度地实现公众利益和城区长远发展利益。
二、工作内容
以规划编制整体工作进程为主线,重点开展“媒体宣传报道、全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公众参与咨询活动”三项工作,突出公众参与的广泛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媒体宣传报道
充分发挥“静安时报”、静安有线台、静安区门户网站和“上海静安”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宣传造势和舆论引导作用,认真策划每个阶段的新闻宣传活动。
在“静安时报”和网络媒体上开设专栏、专题,对“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展和前期研究成果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对静安区“十二五”以来区域经济社会取得的成就进行全面展示。
(二)全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
区各相关部门结合“十三五”发展思路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针对影响和制约本区“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瓶颈难题,聚焦深化改革、经济建设、城市更新和管理、文化建设、社会民生、社会治理、法制建设等重点领域,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专题大讨论。
专题大讨论拟邀请市、区相关领导出席。根据各专题讨论会主题和实际需要,选取公众咨询团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区内重点企业代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代表以及区有关部门和社区(街道)负责人参加。
(三)公众参与咨询活动
以“广泛宣传发动”和“重点深入讨论”相结合为原则,
充分考虑不同社会阶层的特性和特征,通过不同渠道和多元平台,为公众提供参与规划编制的途径。既关注普通市民的需求和感受,又以“公众咨询团”为代表,深入开展咨询和互动。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报道和信息发布(2014年9月—2016年上半年)
区发改委牵头区各部门整理提供各类研究成果、征求意见稿件、活动安排和工作简讯作为讨论和宣传的素材。
区宣传部门及时发布各类活动方案、阶段性成果和咨询讨论成果,以及各渠道反馈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各种宣传载体,用通俗易懂的文字、图表,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展示区域发展和规划有关情况。邀请市、区两级媒体全程参与,并充分利用我区的“一报一台一网”宣传载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
(二)征集公众愿景(2014年10月—3月)
区发改委联合区有关部门在静安区门户网站和政务内网设置“愿景征集”专栏,发布讨论题目,征集公众对静安区未来的发展愿景,听取公众的建言献策。
(三)征询公众咨询团意见(2014年12月)
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等方式,面对面地向公众咨询团系统介绍区“十三五”规划思路框架,听取公众咨询团的意见和建议。
(四)征集重点企业、居民代表意愿(2015年3月—5月)
区发改委联合区各相关部门,分别召开重点企业和居民代表座谈会,深入了解企业、居民群众对静安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五)全区“十三五”发展大讨论(2015年3月—8月)
按照区“十三五”规划所涉及的重点领域,分专题召开系列讨论会。初步计划为7场,每月安排1~2场。依次是:3月份,区深改办牵头,召开深化改革专题讨论;4月份,区商务委牵头,召开经济建设专题讨论;区规土局和区建交委联合牵头,召开城市更新和管理专题讨论;5月份,区文化局牵头,召开文化建设专题讨论;6月份,区社建办牵头,召开社会治理专题讨论;7月份,区科委牵头,召开社会事业专题讨论;8月份,区司法局牵头,召开法制建设专题讨论。
根据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将视情况增加其它重要专题讨论。
(六)各专项规划的意见征询和研讨(2015年4月—7月)
结合专项规划的编制,各编制部门组织本领域专家、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公众咨询团代表等,就本领域专项规划开展意见征询和研讨。
(七)规划纲要及各专项规划的专家论证会(2015年8月—10月)
区发改委和区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分别召开专家、学者论证会,就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各专项规划进行专家论证,作为规划编制的必要程序。
(八)国际研讨会(2015年9月)
借助“福布斯·静安南京路论坛”平台,举办“静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国际研讨会”,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政府高参、企业高管、公众咨询团代表等为静安区“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建言献策。
(九)规划纲要征询公众意见(2015年10月—11月)
区发改委召开座谈会和专题调研,收集公众咨询团、社会各界对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在纲要草案中予以回答和体现。同时,以书面形式征求全区各部门、单位、人民团体的意见和建议。
(十)制作规划的市民版(2016年上半年)
策划制作全区“十三五”规划的“市民版”,全力做好区“十三五”规划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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