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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2304306。
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信息:《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静安区紧密围绕“两高两少两尊重”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努力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由区财政局、区保密局分别牵头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以落实。二是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共同牵头组织全区性、专题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能力,更加注重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由区档案局、区文化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别牵头加强现有各类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窗口作用的发挥。
(二)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深化。一是公文公开率逐年提升,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逐步普及,在办文阶段即明确是否公开,对“不公开”的公文必须注明理由依据。二是新增了“审计公开”信息分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种类达到14类,与《条例》规定的应重点公开内容基本实现一一对应,并不断丰富细化,避免“分类很多,打开却是空的”和“各类信息混杂在一起,难以寻找”等两种极端情形。三是在本级政府、政府部门及街道等行政单位预算信息全公开基础上,新增部分人大、政协、党群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实现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机关的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断创新。一是推出英文版《区政府公报》,扩大政府公报投放范围,并在英文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以方便外籍人士了解我区政府重要政策规定,更好宣传“国际静安”。二是对区政府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标注,增添文件是否失效,以及失效时间等信息,从细节着手提高政府信息的可用性。三是加强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之间的关联,提升检索功能,通过整合门户网站和14个部门网站19万条信息和43万个词条,以“标签”方式实现网站群内容的有效关联,便于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25条。2013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条,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870条,共计2000条。
说明:本报告数据不包括区工商、税务、公安、食药监、质技监等5个垂直管理部门。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财政信息公开。本区已实现本级政府、政府部门及街道等行政单位预算信息全公开,并新增一部分人大、政协、党群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完成30家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和27家单位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完成15项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公开和21项区级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2、审计信息公开。本区发布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21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以及2项专项审计结果公开。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区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继续增加,达到324项,其他办事事项224项,均实现事项、依据、程序、期限等七大办理要素网上公开。
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本区经济适用房摇号公示、选房结果公示等信息主要实行网上定期公示制度,发布在区房管局网公告栏,公示期15日。《静安区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管理政策类信息,则列入区房管局主动公开目录。
5、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药监分局主动公开目录主要发布两类信息,一是每月发布餐饮企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结果,二是每季度发布食品、化妆品抽检情况,包括抽检种类、监测数据和合格、不合格率。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区环保局网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对土建类、基建类项目环评审批信息逐条予以公开,每月汇总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环评许可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和排污费明细等信息。
7、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预警等信息主要发布在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目录,包括安全隐患整改的函、安全检查和处置整体情况的通报。
8、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本区价格和收费信息主要通过四个渠道发布,一是“诚信收费”栏目,集中发布本区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二是“今日菜价”栏目,每天发布从本区两家标准化菜场采集的菜价信息,三是“统计信息”栏目和区物价局主动公开目录,主要发布每月主要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本区政府定价目录的文件,以及物价检查活动等,四是在本区5个街道社区的生活服务中心、综合受理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内建成15个菜价实时行情播报点,通过显示屏播报菜价,让居民不出小区就能对菜价货比三家。
9、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源信息、居住房屋评估均价等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信息主要实行征收地块范围内公告制度,在征收地块范围内张贴公告,推行电子协议签约模式,确保征收地块内居民可以通过房屋征收信息系统随时查阅本地块居民补偿结果和签约动态。
10、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本区学校招生考试、公共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等事业机构信息主要通过四个渠道发布,一是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目录,包括2013年度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高中学校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静安教育信息网”的基础教育机构和招生考试机构两个信息公开专栏,“健康静安网”的“医疗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健身站点”等栏目,三是“便民直通车”栏目,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校、社区学校等各类学校,以及各级医院、医疗机构的开放对象、地址、电话和网址等信息,四是“静安区红十字会”网站、区民政局主动公开目录,以及“爱心通道”栏目的“慈善机构”、“物资捐赠”和“志愿者服务”等版块。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3年度继续强化各类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努力发挥信息公开一线窗口的沟通纽带作用。区档案馆、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各社区街道图书馆等集中查阅点和便民查阅点的信息查阅制度、信息移送制度正常运行,居民就近能方便查阅电子或者纸质政府信息,从硬件设施布局上有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的实现。本年度区档案馆共接收各部门移送主动公开文件1156件,依申请公开目录898条,为各社区服务中心收集和分发主动公开文件5780份,依申请公开目录4490条。
继续加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区门户网站整合了区级网站和14个民生热度较高的区部门网站资源,以19万条信息,43万个词库为基础,通过与人机交互的方式,精确定位用户提问知识,为用户提供高效信息服务。本年度区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合计达到14152142人次。
各行政机关继续根据相关信息受众的特点和需要,积极拓展和丰富各种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服务大厅窗口的电子触摸屏、滚动显示屏发布即时性业务信息,通过报纸、电视、专刊、现场会、手机报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类、安全防范类信息,通过在线问答、微博发布、微信发布、线上访谈等新兴渠道解读有关政策、发布个性化问题解答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9件。其中,当面申请242件,网上申请51件,信函申请9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屋动迁、信访处理、规划审批等方面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区已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377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99件,占总数的25%;
2、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不予公开0件;
3、其他情况278件。其中,“申请内容不明确”61件,“逾期未补正”46件,“其他查询途径查询”28件,“重复申请”17件,“信息不存在”53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4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1件,“不具有相关性”、“主动撤回申请”,以及“已移送国家档案馆”等8件。
(三)申请受理渠道建设情况
本区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正常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有三种受理渠道:
1、区档案馆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可以集中受理40家部门申请;
2、区门户网站40家部门“依申请公开目录”均设置“我要申请”按钮,可以在线提出申请;
3、各部门直接受理渠道,包括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具体由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中予以说明。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尚未实际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检索、复印等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发生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案100件,行政诉讼案87件,无撤销纠错案件,答复处理情况整体较好。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接收市民(企业)相关咨询19742次。其中,现场接待3147人次,占比16%;网上咨询1756人次,占比9%,与2012年同比增长1.9倍;接听咨询电话14839人次,占比75%。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继续拓展,各项便民创新措施不断采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进行。但是,对照公众的期望,对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要求,以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通过公开促进规范,通过公开促进效率。
2014年,本区将持续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将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着力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公文的公开率,推动更多贴近民生、关注度较高的非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并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指标说明
本报告统计不包括工商、税务等5个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87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8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4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5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96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77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8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53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44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61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7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28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28 |
9.其他 |
|
54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6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75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147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483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415214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0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87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55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54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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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发布机构:区政府
文号:
主题分类:信息公开年报
成文日期:2014-02-28
发布日期:2014-02-28
静安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27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2304306。
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信息:《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201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静安区紧密围绕“两高两少两尊重”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以及相关工作要求,继续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努力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和政务服务水平的提升,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进。一是由区财政局、区保密局分别牵头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工作,确保重要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得以落实。二是由区府办、区法制办共同牵头组织全区性、专题性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相关岗位人员工作能力,更加注重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由区档案局、区文化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分别牵头加强现有各类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便民服务窗口作用的发挥。
(二)主动公开范围不断深化。一是公文公开率逐年提升,行政机关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逐步普及,在办文阶段即明确是否公开,对“不公开”的公文必须注明理由依据。二是新增了“审计公开”信息分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种类达到14类,与《条例》规定的应重点公开内容基本实现一一对应,并不断丰富细化,避免“分类很多,打开却是空的”和“各类信息混杂在一起,难以寻找”等两种极端情形。三是在本级政府、政府部门及街道等行政单位预算信息全公开基础上,新增部分人大、政协、党群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实现向社会主动公开行政机关的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三)信息公开工作措施不断创新。一是推出英文版《区政府公报》,扩大政府公报投放范围,并在英文版门户网站正式上线,以方便外籍人士了解我区政府重要政策规定,更好宣传“国际静安”。二是对区政府已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标注,增添文件是否失效,以及失效时间等信息,从细节着手提高政府信息的可用性。三是加强区门户网站政府信息之间的关联,提升检索功能,通过整合门户网站和14个部门网站19万条信息和43万个词条,以“标签”方式实现网站群内容的有效关联,便于快速查找所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规定,坚持依法公开,积极稳妥地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825条。2013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30条,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870条,共计2000条。
说明:本报告数据不包括区工商、税务、公安、食药监、质技监等5个垂直管理部门。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财政信息公开。本区已实现本级政府、政府部门及街道等行政单位预算信息全公开,并新增一部分人大、政协、党群部门预算公开。首次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完成30家单位2012年部门决算公开和27家单位2012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完成15项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资金联动公开和21项区级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2、审计信息公开。本区发布审计工作报告、整改情况报告、21家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以及2项专项审计结果公开。
3、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区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内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继续增加,达到324项,其他办事事项224项,均实现事项、依据、程序、期限等七大办理要素网上公开。
4、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本区经济适用房摇号公示、选房结果公示等信息主要实行网上定期公示制度,发布在区房管局网公告栏,公示期15日。《静安区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管理政策类信息,则列入区房管局主动公开目录。
5、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区食药监分局主动公开目录主要发布两类信息,一是每月发布餐饮企业、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结果,二是每季度发布食品、化妆品抽检情况,包括抽检种类、监测数据和合格、不合格率。
6、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区环保局网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对土建类、基建类项目环评审批信息逐条予以公开,每月汇总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受理情况、环评许可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情况和排污费明细等信息。
7、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本区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预警等信息主要发布在区安监局主动公开目录,包括安全隐患整改的函、安全检查和处置整体情况的通报。
8、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本区价格和收费信息主要通过四个渠道发布,一是“诚信收费”栏目,集中发布本区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文件依据、收费标准等信息,二是“今日菜价”栏目,每天发布从本区两家标准化菜场采集的菜价信息,三是“统计信息”栏目和区物价局主动公开目录,主要发布每月主要主副食品价格监测信息、本区政府定价目录的文件,以及物价检查活动等,四是在本区5个街道社区的生活服务中心、综合受理中心和文化活动中心内建成15个菜价实时行情播报点,通过显示屏播报菜价,让居民不出小区就能对菜价货比三家。
9、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安置房源信息、居住房屋评估均价等房屋征收补偿相关信息主要实行征收地块范围内公告制度,在征收地块范围内张贴公告,推行电子协议签约模式,确保征收地块内居民可以通过房屋征收信息系统随时查阅本地块居民补偿结果和签约动态。
10、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本区学校招生考试、公共教育、医疗、公益慈善等事业机构信息主要通过四个渠道发布,一是区教育局主动公开目录,包括2013年度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意见、高中学校招收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二是“静安教育信息网”的基础教育机构和招生考试机构两个信息公开专栏,“健康静安网”的“医疗卫生”、“社区卫生”、“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和“健身站点”等栏目,三是“便民直通车”栏目,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校、社区学校等各类学校,以及各级医院、医疗机构的开放对象、地址、电话和网址等信息,四是“静安区红十字会”网站、区民政局主动公开目录,以及“爱心通道”栏目的“慈善机构”、“物资捐赠”和“志愿者服务”等版块。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3年度继续强化各类政府信息查阅点服务,努力发挥信息公开一线窗口的沟通纽带作用。区档案馆、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图书馆、各社区街道图书馆等集中查阅点和便民查阅点的信息查阅制度、信息移送制度正常运行,居民就近能方便查阅电子或者纸质政府信息,从硬件设施布局上有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的实现。本年度区档案馆共接收各部门移送主动公开文件1156件,依申请公开目录898条,为各社区服务中心收集和分发主动公开文件5780份,依申请公开目录4490条。
继续加强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充分发挥其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区门户网站整合了区级网站和14个民生热度较高的区部门网站资源,以19万条信息,43万个词库为基础,通过与人机交互的方式,精确定位用户提问知识,为用户提供高效信息服务。本年度区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浏览量合计达到14152142人次。
各行政机关继续根据相关信息受众的特点和需要,积极拓展和丰富各种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服务大厅窗口的电子触摸屏、滚动显示屏发布即时性业务信息,通过报纸、电视、专刊、现场会、手机报等方式宣传有关政策类、安全防范类信息,通过在线问答、微博发布、微信发布、线上访谈等新兴渠道解读有关政策、发布个性化问题解答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9件。其中,当面申请242件,网上申请51件,信函申请9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房屋动迁、信访处理、规划审批等方面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区已作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377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同意公开”、“同意部分公开”99件,占总数的25%;
2、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不予公开0件;
3、其他情况278件。其中,“申请内容不明确”61件,“逾期未补正”46件,“其他查询途径查询”28件,“重复申请”17件,“信息不存在”53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4件,“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1件,“不具有相关性”、“主动撤回申请”,以及“已移送国家档案馆”等8件。
(三)申请受理渠道建设情况
本区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正常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主要有三种受理渠道:
1、区档案馆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点,可以集中受理40家部门申请;
2、区门户网站40家部门“依申请公开目录”均设置“我要申请”按钮,可以在线提出申请;
3、各部门直接受理渠道,包括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具体由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指南中予以说明。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尚未实际收取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检索、复印等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发生信息公开相关行政复议案100件,行政诉讼案87件,无撤销纠错案件,答复处理情况整体较好。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13年度共接收市民(企业)相关咨询19742次。其中,现场接待3147人次,占比16%;网上咨询1756人次,占比9%,与2012年同比增长1.9倍;接听咨询电话14839人次,占比75%。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继续拓展,各项便民创新措施不断采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进行。但是,对照公众的期望,对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要求,以及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继续努力,不断通过公开促进规范,通过公开促进效率。
2014年,本区将持续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将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同时,着力于进一步提高行政公文的公开率,推动更多贴近民生、关注度较高的非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并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指标说明
本报告统计不包括工商、税务等5个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0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1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130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87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389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242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5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96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377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87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1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21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53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44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61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7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28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28 |
9.其他 |
|
54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61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1756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3147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4839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4152142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0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87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2.邮寄费 |
元 |
|
3.复制费 |
元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55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5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54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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