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11年2月1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2473891。
一、概述
公开透明是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和廉洁政府的重要标志。2010年,本区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严格依照《条例》、《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2010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建立健全体制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依托基础,充分发挥体制机制作用。2010年,本区紧紧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要求,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通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协作和积极协助,形成《静安区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组织推进和贯彻落实。经过全区40+1家政府信息公开部门(40个区政府部门和区政府)的共同努力,基本实现了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本区的信息公开工作,确定重要的工作项目,并商议解决疑难、热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总结会议,部署工作要求,交流工作经验,总结工作得失,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阶段性评估考核结果予以通报,有力地提升了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同时,还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具体工作项目,纳入2010年区政府重点工作,由区府办负责跟进和督查。
(二)围绕要点,逐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本区按照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要求,着力深化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规划计划、公共政策、公共服务类、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收费等资金、资产类信息公开工作。
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和行政收费信息。“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网上办事”专栏发布了487件行政审批事项和其他办事事项的目录,公开办事事项的依据、程序、条件、期限、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等,并通过在线办理,推动行政收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全程公开透明。“企业服务中心”页面,将有关企业办事事项要到多个部门分散办理,转换为到一个机构集中办理的事项目录及具体办理流程等信息进行公开,并根据“一口式”集中办理的进程予以更新。“诚信收费”专栏则将在本区领取《收费许可证》的26个系统351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收费项目在网上进行收费公示,发布了收费单位概况、收费内容和标准、单位诚信承诺等内容,并及时更新。专门开辟“执法信息”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各类执法、检查通知及结果,区卫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也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发布执法检查结果。
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辟“发展规划、计划”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全文公开科教文卫体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全区性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指标、区建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文件合计193条。
结合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着力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目前本区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已全部实现了网上全文公布;开辟政策解读专栏,对市、区政府相关政策进行专业解读及详细解释,如《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解读及案例分析、2010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在门户网站开辟“市民服务”专栏,按照“食、住、行、游、购、娱、文、学、体、医”十大分类提供各类服务信息;开辟门户网站“世博专题”,提供世博场馆解释、世博静安之旅、世博会出行攻略等各类信息;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也在部门网站开辟专栏,发布专业服务信息,如区卫生局的辖区卫生资源介绍、区环保局的空气质量报告;在信息公开专栏主动整理发布《2010年静安区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点一览表》、《2010年静安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等公众感兴趣的服务类信息,坚持信息公开“为民、便民、利民”的基本特征。
坚持按照市政府要求,同步做好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全区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全区季度预算执行情况已通过门户网站实现全文公开。
(三)针对受众,调整完善信息公开渠道。考虑到本区工作的十万白领获取信息的习惯以及信息网络化的趋势,大力提升政府门户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第一平台”作用。按照“规范分类、方便查询”的原则对“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全面升级,对信息采取了按照制作部门分类和按照内容相关度分类两种分类方式,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查阅的便捷性。区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信息公开专栏页面年度访问量大幅提升,达到1800余万次。同时,针对辖区内老年人口比例较高及其查阅信息的特点,将信息公开查阅点延伸至各街道社区图书馆,通过建立区集中查阅点、区图书馆、各社区图书馆的查阅点设置模式,保证居民较短时间内步行即可到达一个查阅点。继续保持《政府公报》等纸质信息载体和信息发布栏、接待大厅、窗口等传统信息公开渠道的使用,探索手机报等发布新渠道。
(四)突出规范,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2010年,本区为进一步提升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加大了培训力度,通过区长学习会、联络员培训会等方式,采取典型案例分析、工作经验交流等形式,推动全区上下树立规范行政和信息公开的意识,也逐步建立起一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虽然多数为兼职人员,但相关工作能力得到了锻炼和培养。本区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在按照有关要求成立专门科室的基础上,增配了1名专职工作人员,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配备。不定期召开区内部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协调会,积极与市政府办公厅、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委办局开展沟通,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稳妥推进。按照《条例》、《规定》要求,本区继续细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标准,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规则,调整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建立信息查阅规范,健全信息公开评估考核制度等,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身的依法规范。同时,因信息公开制度的逐步落实到位,行政透明化的要求促使包括办文、办事在内的各项行政行为的依法性和规范性得到进一步增强,反过来也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深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根据月报表统计,截至到2010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00条。2010年新增的全文电子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57条,发布依申请公开目录1065条,共计2022条,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4.3%。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8条,占0.9%;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占0.3%;规划计划类信息63条,占3.1%;业务类信息1904条,占94.2%;其他类信息31条,占1.5%。(以上统计不包括本区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一)主动公开范围
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解读:全文公开区政府新增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社会公布2010年本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宣布继续有效的15件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和文号等信息,如《上海市静安区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程序办法》。开辟文件解读栏,对市、区政府相关政策进行专业解读,如《<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解读和案例分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养有关政策解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全文公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指标、科教文卫体等与民众密切相关的全区性规划、区建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信息,如《2010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指标》、《2010年静安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全文公开静安区月度主要经济指标、主副食品价格等信息,如《静安区2010年12月主要经济指标》、《2010年11月静安区主副食品价格信息》。
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全文公开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草案、决算报告及相关表格等信息,如《关于静安区200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布并更新领取《收费许可证》的26个系统351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企业组织所有的收费项目。
政府集中采购:公布本区所有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采购公告和中标成交公告。
行政许可(审批):对行政许可的事项、申请行政许可的流程及部分审批结果等信息予以公开,如外商投资的公司分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等。
城市建设和管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及实施:全文公开月度中标及发放施工许可证项目等信息,如2010年度11月份中标项目、2010年度11月份发放施工许可证。
扶贫、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全文公开《关于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关于启动2010年第四季度食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众临时生活补贴联动机制的通知》、《静安区中、小、幼学校教育收费一览表》、《关于落实对本区低保家庭及部分民政对象实施一次性的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等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应急知识宣传:全文公开《关于做好雨雪冰冻天气和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二○一○年防台防汛工作计划及应急预案》、《静安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应急抢险预案》等信息。
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全文公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加强近期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静安区档案局关于2010年档案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等信息。区卫生、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也通过部门网站及时发布执法检查结果。
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公布了本区各行政机关主要职责、部门负责人、内设机构、办事指南等信息,发布了依法履行职责的有关工作总结和年度报告。
与政府职能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在门户网站开辟“市民服务”专栏,按照“食、住、行、游、购、娱、文、学、体、医”十大分类提供公共服务信息;开辟门户网站“世博专题”,提供世博场馆解释、世博静安之旅、世博会出行攻略等各类信息;教育、卫生、环保、计划生育等部门也在部门网站开辟专栏,发布专业服务信息,如区卫生局的辖区卫生资源介绍、区环保局的空气质量报告;全文公开《2010年下半年静安区各亲子苑及早教指导中心活动安排表》、《2010静安区健身苑点现状普查情况汇总表》及招聘岗位等信息。
“11·15”特大火灾事故相关信息: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开通火灾专题专栏,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发布火灾相关消息及宣传消防逃生等应急知识。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方便公众查阅,上述政府信息按要求主动发布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静安区政府采购网、区各有关部门网站供公众查阅(2010年静安门户网站累计浏览量达到1835.9万次)。区政府和区府办重要的公文还通过《政府公报》等传统纸质载体形式定期汇总对外发布。本区各信息公开部门也定期向区档案馆(集中查阅点)提供纸质主动公开信息全文、主动公开信息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满足公众查阅纸质政府信息的需要。同时,本区各有关部门还结合工作特点,深入社区、楼宇将公众需要的政府信息送上门,如食药监行政部门直接将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情况公式在各家饭店大堂,企业服务中心通过告知单、网络、触摸屏等向企业提供办事事项的信息,各街道立足街道网站,延伸至社区报、街道图书馆、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多渠道、多途径地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根据月报表统计,本区201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5件,其中当面申请429件,传真申请2件,网上申请51件,信函申请93件,其他形式申请50件。(以上统计不包括本区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5%是涉及动迁裁决强制执行程序类信息,约35%是涉及信访受理处理结果类信息,其余是涉及人事任免、城市规划、依法行政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2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425件,其余200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的规定结转至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42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及“同意部分公开”的151件,占总数的35.5%,主要涉及机构设置、办事流程、人事任免、城市规划等信息。
其他情况274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36件,占总数的13.1%;“信息不存在”114件,占总数的41.6%;“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76件,占总数的27.7%;“重复申请”11件,占总数的4%;“不予公开”37件,占总数的13.5%。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尚未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检索、复制和邮寄等成本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根据月报表统计,2010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共计168件,其主要事由是动迁裁决强制执行程序类、信访受理处理结果类信息公开。其中,没有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共计78件,其主要事由是动迁裁决强制执行程序类信息公开。其中,没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2010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举报。(以上统计不包括本区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月报表统计,本区2010年度共接受市民(企业)咨询25847次。其中,现场接待5680人次,占比22%;网上咨询4135人次,占比16%;接听咨询电话16032人次,占比62%。(以上统计不包括本区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的相关数据)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全区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完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的程度得到了很大提升。但是,我们也很清醒地看到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晓度有待提高,一些通过现有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就可以获取的信息却要通过其他渠道辗转获取;(二)主动收集、整理、发布公共服务类信息的工作有待加强,对公众信息需求不够了解;(三)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相关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针对以上情况,2011年,本区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这一民众获取信息的各种便利渠道深入民心,也促进政府规范运作和依法行政。通过明确工作指标、加强部门工作考核等措施,着力加大各部门对民生公共服务类信息的整理发布。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加大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使用情况等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指标说明
以下数据均不包含区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信息公开的数据。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022 |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 |
4.3% |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957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6 |
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1065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625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429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5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93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5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425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149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2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36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114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76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11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37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1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8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3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25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106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4135 |
现场接待人数 |
人次 |
5680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16032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18359000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68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78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复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
人 |
50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1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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