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租金如何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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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房管局网站
发稿时间:2020-04-1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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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租金调整后的减免政策
1、公有住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2、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3、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或一至四级残疾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4、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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