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09上海市静安区(委、办、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
2010年1月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静安”(www.jingan.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康定路950弄50号B202,电话:62188165)。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还可到静安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江宁路575号3楼)查阅相关材料。截至2009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本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健全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侨办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开展有关工作。一是借助静安区侨法宣传月,积极宣传有关侨务政策和法规,在全区街道设立接待咨询点,发布有关涉侨工作信息;二是及时在“上海侨务”、“上海静安”网站上更新有关公开信息,并对网上咨询和投诉做到认真及时的回复;三是及时向静安区档案馆递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机构职能类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0%;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办通过设在静安区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点(江宁路575号3楼),在“上海静安”上主动公开,向区档案馆主动送交有关信息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申请情况
本办2009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通过我区网站“上海静安”(http://jing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0件,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申请有0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本办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情况
本办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59次,咨询电话接听92次,当面咨询接待167次,网上咨询0次。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工作人员1人,其中,兼职人员1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9年静安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经费为635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2009年发生行政诉讼费用支出为0万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静安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未发生收费情况。
我办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静安区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加强对《条例》和《规定》的研究,参加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议,统一认识,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工作任务。
八、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考虑到侨务工作的实际情况,本办需要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整理,更好地为侨服务。
2009上海市静安区(委、办、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侨务办公室
2010年1月29日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10  | 
     
|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 
     
|   其中:1.同意公开数  |  
        条  |  
        
  |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 
     
|   8.不予公开总数  |  
        条  |  
        
  | 
     
|   其中:⑴“国家秘密数”  |  
        条  |  
        
  | 
     
|   ⑵“商业秘密数”  |  
        条  |  
        
  | 
     
|   ⑶“个人隐私”数  |  
        条  |  
        
  | 
     
|   ⑷“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 
     
|   ⑸“危害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 
     
|   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  
        条  |  
        
  | 
     
|   网上咨询数  |  
        人次  |  
        
  | 
     
|   现场接待数  |  
        人次  |  
        167  | 
     
|   咨询电话接听数  |  
        人次  |  
        92  | 
     
|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行政复议数  |  
        件  |  
        
  | 
     
|   行政诉讼数  |  
        件  |  
        
  |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635  |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 
     
|   2.邮寄费  |  
        元  |  
        500  | 
     
|   3.复制费(纸张)  |  
        元  |  
        135  | 
     
|   4.复制费(磁盘)  |  
        元  |  
        
  |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1  | 
     
|   其中: 1.全职人数数  |  
        人  |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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