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审计局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募捐款和财政拨付救灾资金审计结果公告
(第1号)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静安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心系灾区,慷慨解囊,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以下简称区慈善基金会)、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专人加强捐赠款物管理,积极做好捐款的募集登记管理。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抗震救灾募捐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2008年6月2日至7月25日,我局对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区总工会抗震救灾募捐款,区委组织部“特殊党费”,以及财政拨付救灾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现将截至6月30日的救灾募捐款和财政拨付救灾资金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财政救灾援助资金审计情况
汶川地震发生后,静安区委、区政府坚决响应中央和市委的号召,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协助灾区人民和对口支援地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截至6月底,区政府累计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四川乐山市地震灾区500万元;支援甘肃武威市地震灾区100万元;拨付前往灾区救灾的上海消防总队500万元、上海市警备区100万元和上海武警总队100万的抗震救灾费。
经审计,上述资金使用拨付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接受单位已全部开具收据确认。在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二、社会捐赠救灾款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底,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区总工会累计收到社会各方捐款6020.04万元,已按要求上缴捐款5795.02万元,暂存待缴225.02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
区民政局开具专用收据2691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2520.03万元,已上缴上海市民政局2519.51万元,暂存待缴5195元。
区红十字会开具专用收据4786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2685.88万元,已上缴上海市红十字会2467.10万元,暂存待缴218.78万元。
区慈善基金会开具专用收据588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735.31万元,已上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729.59万元,暂存待缴5.72万元。
区总工会累计接受全区各级工会、单位、个人抗震救灾捐款78.82万元,其中:82个工会组织捐款68.24万元,13家单位捐款9.7万元,个人捐款8769元,已全额上缴上海市总工会。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对抗震救灾募集捐款专人管理、专用收据、会计核算独立,账目清晰,现款及时解入银行。至本阶段性审计结束前,收据存根与会计账面数据核对相符,审计询证函已得到捐款人的书面确认。上缴的救灾捐款,经过单位负责人的审批,符合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的规定。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特殊党费”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区委组织部共收到全区12596名共产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458.97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以上的党员2075人,共计255.02万元;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以下的党员10521人,共计203.95万元。已上交中组部“特殊党费”458.93万元,暂存待缴325.81元。
根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在本次审计范围内,“特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第1号)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静安区各级组织和广大群众心系灾区,慷慨解囊,中国共产党上海市静安区委员会组织部(以下简称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静安区民政局(以下简称区民政局)、上海市静安区红十字会(以下简称区红十字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分会(以下简称区慈善基金会)、上海市静安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认真履行职责,执行有关规定,落实专人加强捐赠款物管理,积极做好捐款的募集登记管理。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建立了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捐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民政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监管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抗震救灾募捐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2008年6月2日至7月25日,我局对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区总工会抗震救灾募捐款,区委组织部“特殊党费”,以及财政拨付救灾资金的情况进行了阶段性跟踪审计。现将截至6月30日的救灾募捐款和财政拨付救灾资金审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区财政救灾援助资金审计情况
汶川地震发生后,静安区委、区政府坚决响应中央和市委的号召,积极主动、全力以赴协助灾区人民和对口支援地区做好抗震救灾工作。截至6月底,区政府累计拨付财政资金1300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支援四川乐山市地震灾区500万元;支援甘肃武威市地震灾区100万元;拨付前往灾区救灾的上海消防总队500万元、上海市警备区100万元和上海武警总队100万的抗震救灾费。
经审计,上述资金使用拨付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接受单位已全部开具收据确认。在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问题。
二、社会捐赠救灾款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底,区民政局、区红十字会、区慈善基金会、区总工会累计收到社会各方捐款6020.04万元,已按要求上缴捐款5795.02万元,暂存待缴225.02万元。截至2008年6月30日:
区民政局开具专用收据2691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2520.03万元,已上缴上海市民政局2519.51万元,暂存待缴5195元。
区红十字会开具专用收据4786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2685.88万元,已上缴上海市红十字会2467.10万元,暂存待缴218.78万元。
区慈善基金会开具专用收据588份,累计接受捐款(包括外币)735.31万元,已上缴上海市慈善基金会729.59万元,暂存待缴5.72万元。
区总工会累计接受全区各级工会、单位、个人抗震救灾捐款78.82万元,其中:82个工会组织捐款68.24万元,13家单位捐款9.7万元,个人捐款8769元,已全额上缴上海市总工会。
审计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对抗震救灾募集捐款专人管理、专用收据、会计核算独立,账目清晰,现款及时解入银行。至本阶段性审计结束前,收据存根与会计账面数据核对相符,审计询证函已得到捐款人的书面确认。上缴的救灾捐款,经过单位负责人的审批,符合资金支付内控制度的规定。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三、“特殊党费”审计情况
经审计,截至2008年6月30日,区委组织部共收到全区12596名共产党员交纳的“特殊党费”458.97万元,其中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以上的党员2075人,共计255.02万元;交纳“特殊党费”1000元以下的党员10521人,共计203.95万元。已上交中组部“特殊党费”458.93万元,暂存待缴325.81元。
根据区委组织部提供的资料,在本次审计范围内,“特殊党费”收缴管理工作未发现违法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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