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等文件精神,我区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研究、分析,并对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梳理,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职能转变方面
1、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
(1)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
一是根据市政府和市审改办通知精神,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工作。今年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2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7项。取消和调整后,我区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共464 项。二是进一步清理区级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清理,全区无自行设立的行政许可事项,无类似隐性条件的行政审批事项。
(2)做好当场办结、提前服务改革
推进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规范化、目录化管理。组织区各相关部门梳理确定静安区第一批《静安区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目录》,即区级当场办结事项144项、区级提前服务事项6项;街道、镇当场办结事项34项,并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以政府公告形式依法发布,涉及部门在办事场所主动公开。
(3)进一步规范清单制度
督促各部门对通过网站、微信、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发布的旧版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主动下架,并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更新权责清单链接,直接关联“上海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网,展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10类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截止目前,此项工作涉及33个部门,共公布行政权力2132项。
2、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持续加强政策解读
在区门户网站建立“政策解读”专栏,分设“图片解读”、“文件解读”、“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栏目,分年度展示,全面提升政策解读效应。同时,进一步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等社交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积极作用,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灵活传递政策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的影响力和舆论引导力。
(2)全面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
在区门户网站建立“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专栏,发布2015年以来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等内容,并实现分年度、分栏目显示。另外,后台根据不同办理结果设置分类选项,其中:“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分设经济发展、城区管理、劳动保障、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等类别;“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分设城市建设管理、综合管理、创新经济发展和民生社会事业等类别。
(二)建章立制方面
2018年,我区共制定了4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分别为《上海市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民政局〈关于加强本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静安区政府财力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区发改委<静安区关于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静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区政府法制办依据上位法审查文件内容,并多次与起草部门会议协商,主动与市政府法制办沟通,保障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行性,并及时向市法制办、区人大内司委备案。上述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实现文件和解读同步在区门户网站上公开。
(三)行政决策方面
1、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沪府令47号)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对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均纳入决策范围;二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原则,强调重大行政决策应当坚持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三是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重大行政决策应当遵循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四是加强决策后跟踪管理,对决策实施后进行评估,发现问题进行纠偏,并追究行政责任。
2、推进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为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央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区建立健全覆盖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积极组建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以及一支相对稳定的法律顾问队伍,举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聘任仪式。同时根据部门需求和律所专长为32家区属部门、街道、镇配备法律顾问。年底,对区政府法律顾问以及由区政府统一为各部门配备的法律顾问的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提升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四)行政执法方面
1、稳妥推进综合执法
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主动配合各街道、镇,紧抓网格化管理和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机遇,举四方之力,有机融合,协同治理,城市管理各类顽症基本得到有效遏制。
2、加大交通顽症治理力度
结合本区道路交通特点,主动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相对易发、高发路段滚动排摸,并通过“视频+实兵”巡控方式,开展多时段、多警种、跨区域联合设卡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非法改装和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自主开展机动车非法改装大功率噪音扰民。累计查扣各类涉嫌非法改装机动车121辆、处罚违法人员112人,查处人力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违法行为1.9万余起。此外,分局主动应对外卖送餐非机动车管理难点,联手“饿了么”等企业,试点推出“一人一车一码”管理措施,建立送餐企业、人员联动诚信机制,深入本区各“饿了么”外卖代理站开展20余场专项培训,从源头减少因外卖送餐员抢单而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况发生。
3、强化河道巡查
通过制度明确作业单位巡查频率、巡查范围、巡查内容,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巡查力度,动态掌握河道设施及河道保洁的现状,及时发现问题。对养护作业的标准进行明确,如不同类型防汛墙的养护方式、护栏油漆的频率、绿化补种的要求等,对作业不达标的由监管单位督促整改直到合格,保障任务目标的达成。2018年,河道所和监管单位共巡查河道520次、1040人次,发现并解决各类问题812处。
4、启动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
制定《静安区2018-2020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并印发全区实施。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共安排水、大气、土壤(地下水)、固体废物、声环境、工业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循环经济与绿色生活、政策机制和能力建设等9个专项61个任务项目,进一步完善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推进机制。
(五)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方面
1、推动行政领导出庭应诉
为了推进和规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区制定了《上海市静安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审理规定》,对我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的范围、要求及实施监督办法等作出规定。以往出庭领导层级不高、庭审参与度不深情况明显改善,法治政府形象进一步提升。
2、加强行政救济工作
2018年,区政府共办理以区政府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243件(含2017年结转案16件)。其中,不予受理50件,维持115件,驳回复议申请7件,撤回复议申请28件,撤销部门具体行政行为4件,确认违法2件,未审结21件。
3、完善社会监督机制
加强“12345”市民热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将“12345”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效能专项监察纳入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体系之中,将各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记入《区市民服务热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档案》。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积极发挥区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社会监督作用,采取实地察看、上门回访、电话抽查等形式,将热线工单办理情况、服务方式、行政效率和群众满意度等,列入监督检查范围。
(六)社会治理方面
1、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
深入推进社会组织大调研工作,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听取社会组织及领域专家对创投工作的需求与想法、观点与建议。修订出台《关于静安区公益创投活动实施办法》等政策。举办2018年公益创投大赛,首创重点聚焦类项目,发布六大类重点聚焦议题;调整了项目实施周期,让项目更好的服务静安社区;增设资助梯度,实现有针对性的资助;新设专家督导团,指导项目更好开展。通过创投,社会组织更加主动地对接静安社区治理。
2、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落实区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深入开展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继续推进街道、镇食药安办规范化建设。今年结合日常监管、抽样检验各项工作要求,开展入网餐饮单位排查13轮次,开展“蒸煮类糕点”等专项检查35项,抽检食品2412组(件),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2286户次。共处理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网上备案信息950件次,开展现场核查590件次;累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571户次(含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696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711户次、医疗机构119户次,通过规范、高频、重点检查确保监管到底到边,有序有效。
3、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按照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要求,制定《2018年静安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要点》。按照市委推进办专项督查的要求,完成居村减负工作情况自查,配合市委推进办、市民政局、市农委等部门开展现场督查。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各街道、镇分管领导及业务科室负责同志赴杨浦、嘉定两区考察学习老建筑、老弄堂历史文化风貌修缮保护等项目,通过实地考察和交流座谈,学习借鉴外区社区营造工作经验。
(七)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方面
1、开展领导干部法治讲座
创建了“法治静安 依法行政”系列讲座活动,每季度根据不同的主题,邀请市政府法制办领导、区政府部门负责人为全区领导干部开展课题讲座,围绕宪法、城建法律法规、转型社会与行政法制、党政领导干部法治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等作专题授课。通过一系列的讲座,不断提高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格局和水平。
2、强化公务员培训
健全完善公务员培训的新方式方法。一是在新录用公务员区情培训中,开展封闭式军训、公务员宣誓和基层集体实践活动,一方面磨练品德意志、锤炼工作作风,另一方面培养其深入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与能力。二是在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中,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专题培训,并探索推行科级领导干部任职宣誓制度。在培训师资上,既有一定理论水平的专家学者,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三是将培训情况与年度考核相挂钩。四是不断强化培训信息化建设。以培训卡考勤的方式准确客观地记录公务员参加培训和完成学分的情况,建立公务员培训电子档案,为科学核算、有效管理,促进培训工作信息化夯实基础。
3、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2018年,区政府在进一步做好基础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特邀有关专家领导,就《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体制创新和管理机制创新的新要求开展培训,切实做到基础牢靠、与时俱进,共组织行政执法培训150人次。
二、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2019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把握新形势、研究新问题,继续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目标,以增强政府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为突破,以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公信力为途径,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目录管理。根据市政府和市审改办决定,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工作。二是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组织全区各部门按照市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复制推广文件要求认真执行,确保复制推广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三是加强行政审批督查工作。根据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对各部门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完善,并进行监督检查。四是做好中介服务改革工作。巩固前期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与政府脱钩改制和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收费改革工作成果,适时进行“回头看”,防止侵害企业利益情况发生。
(二)积极落实机构改革要求
我区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发扬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优良传统,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服从工作大局,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关于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贯彻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求。
(三)全面推行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市委的要求,积极推进覆盖区委、区政府的统一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我区将根据各单位法律顾问使用情况及法律顾问自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库的使用和管理。
(四)深化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力度
一是专项资金政策方面。提升社会组织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加强对专项资金受理数据分析研究,突出重点需求,注重过程督导和成果推广,启动2019年公益创投活动。二是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方面。进一步做优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机制。完成“静安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网”中购买服务、专项资金、公益创投等功能板块优化升级,并推动试运行。三是培育孵化方面。推动区级培育孵化基地功能提升、优势互补,发挥创益空间的旗舰作用,链接市孵化平台资源,促进街道、镇孵化基地升级完善,联动互动。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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