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
现将《2022年静安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静安区自然灾害防治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
2022年静安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意见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召开之年。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聚焦“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紧盯“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目标,坚持职责、问题、目标“三个导向”,以体系化、精准化、系统化、多元化,提升责任聚合力、风险防控力、应对救援力、基层综合减灾力,构建应对各灾种、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为静安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安全保障。
一、聚焦体制机制,全面压实灾害防治工作责任
认真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我市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意见》(沪委发〔2020〕14号),《上海市委办公厅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自然灾害防治责任规定>的通知》(沪委办发〔2021〕11号),《中共静安区委、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实施意见》(静委发﹝2021﹞3号)等文件要求,强化管理体制、协调考核机制等体系化构建,压实灾害防治责任。
(一)深植综合减灾理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二)强化责任推进落实
研究建立区-街镇-居村-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灾害防治责任“四级清单”,探索构建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标准规范体系,制订印发本区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实施细则。细化出台本区域灾害防治责任规定,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灾害防治纳入述职报告内容,进一步织密防灾减灾救灾责任网络。
(三)健全考核督查机制
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考核和问效机制,会同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进一步修订完善安全生产、消防、灾害防治综合考核标准,统筹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消防等一体化组织实施考核。持续加强巡查考核工作创新,以巡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聚焦关口前移,全面提升风险防范保障水平
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四)聚焦重点提前研判
围绕年度、冬春季、汛期、梅雨期、夏季高温、党的二十大、第五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点时段、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开展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风险形势研判,有针对性开展灾害预防工作。制定《静安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做实风险排摸、及时处置的工作机制。
(五)强化灾害监测预警
建立完善分类监测、分级预警、信息共享和报送等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工作机制,统筹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加强部门间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市灾防委统一部署推进本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建设,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六)提升灾害应对能力
做好防汛预案修订、防汛演练及汛前检查等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汛期值班响应、突出事件处置、灾情统计上报、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确保平稳度汛。持续关注强对流、雨雪冰冻等灾害信息,及时有效传达、发布工作提示,启动应急响应,按照相关预案统筹各部门、各街镇、各单位做好灾害性天气应对工作。
(七)抓好综合风险普查
续推进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完成应急、住建、水旱、地震、气象等各领域数据调查和质检工作,开展数据汇交和地方数据库建设。配合市普查办开展单灾种风险评估和综合风险评估、综合风险区划、综合防治区划等工作,组织开展普查成果应用优秀案例、普查优秀组织单位和最美普查员评选。
三、聚焦实战需求,全面强化灾害应对处置能力
以灾害应对为导向,突出“预案制度、标准平台、应急队伍”建设,统筹各类灾害应对救援力量,完善预案体系和协调机制,强化基础保障和实战演练,提升灾害系统应对救援能力。
(八)以预案建设完善应对机制
启动《静安区地震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强化联合响应、综合统筹的震灾应对机制。开展《静安区突发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建立地质灾害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的工作机制。落实灾害救助专项预案修编。对照《上海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落实《静安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强化灾害救助保障能力。
(九)以平台建设提升应对效能
按照避难场所“以用为要、功能叠加、规范高效”的要求,完善相关建设、管理和使用办法,推动建设一批符合人民群众期盼的应急避难场所。推进本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结合本区自然灾害实际情况,按照“一网统管”等要求,筹划自然灾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场景)的建设。
(十)以队伍建设强化基层力量
按照《关于加强本区灾害信息员管理的意见(试行)》(静应急〔20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补充和发放必要的报灾装备,确保队伍及时报灾、救灾的能力。
四、聚焦基层基础,全面营造社会公众参与氛围
加强基层防灾减灾力量建设,推进基层防灾减灾文化培育,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管理,着力提升基层防灾减灾能力。
(十一)强化全民防灾减灾知识技能提升
围绕“5.12”防灾减灾周等重要节点,结合区情实际,持续推进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相应宣传活动,共筑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防灾减灾人民防线。立足区域实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培训和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基层一线人员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共筑全民参与、社会共治的防灾减灾人民防线。
(十二)强化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
根据《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创建工作管理办法》,结合《关于对本区已命名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和上海市安全社区单位开展复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计划,持续推动本区基层居委会创建上海市安全发展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积极参与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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