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号:JC2300000-2025-034发布机构:区绿化市容局标题:关于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272-03地块项目的环卫设施意见的函文号:静绿容发〔2025〕34号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成文日期:2025-04-16
立即办理
发布日期: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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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晟放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静安区中兴社区C070202单元272-03地块项目》的材料收悉,经审核符合条件、标准。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项目内应建造2座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要求的生活垃圾收集房(下简称垃圾房),分别用于住宅部分和商业配套部分。
1、住宅部分和商业配套部分的垃圾房面积不应小于35平方米,其中应设冷库用于储存湿垃圾,冷库与垃圾房中间宜有物理隔断。
2、垃圾房内部应分别配置防水插座、开关、灯具;上、下水和冲洗设备;空调、排风、消毒、除臭及灭鼠等装置。
3、垃圾房大门采用不锈钢材质,内墙贴瓷砖,顶刷防水涂料,地坪铺防滑地砖。
4、垃圾收房大门内侧做铸铁盖板流水槽,产生的废水应纳入城镇市政污水管网进行排放。
5、垃圾房设置在地下楼层时应配置专用电梯驳运。
6、项目内应预留足够的通道便于环卫作业车辆清运垃圾。
二、住宅部分应设置便于清运且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枯枝落叶等分类堆放场所,标识明显并做好相关遮挡和防尘措施。
三、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的收集容器。
四、配套建设的环卫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竣工后经我局验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五、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静安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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