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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年报》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的《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知。

 

 

 

 

2007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2008年1月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与收费、其他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上海静安”(www.jingan.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信息化委员会(地址:上海市常德路370号,电话62472188-2225)。

 

    

200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便民、利民出发,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完善各环节工作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进一步提高了我区行政透明度,促进了依法行政,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2007年主要工作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推进,工作有序规范。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了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2007年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机关工作的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区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发布工作,实现电子收发文和文件报备的一体化管理,并将信息公开指标纳入了全区机关部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形成了从组织、推进到监管的全过程管理。同时,我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点环节的把握,及时分析和总结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2007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情况分析报告》,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措施,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此外,加强对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备案和年度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工作,完成报备免于公开政府信息20条,本年度无重大决定草案对外公开情况。

(二)规范流程,提高有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建成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并全面推进应用,能够处理接受来自不同渠道(包括网站、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实现申请受理、申请分发、申请答复、信息提供等业务的全程电子化。同时加强了综合统计分析,对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述等设置了后期跟踪功能。对同一个政府信息被申请2次以上和同一申请人申请2个以上申请的能够进行及时的提醒和统计分析。同时下发《关于启用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的通知》。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区45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中推进应用。该系统的应用进一步规范和优化了全区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处理流程,为政府在公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处理、统计分析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支撑,提高我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深化公开内容,切实落实公众知情权。积极推进社会诚信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诚信收费、表彰和等级评定以及行政处罚三类信息。通过“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对351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组织所涉及的28类收费情况以及对应的收费文件实现100%的主动公开。对各类商业诚信档案、会计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纳税等级评定结果等信息做到及时主动公开。同时,积极探索对涉及公共安全和严重影响人身健康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并重点在城市建设、环境保护、财政等领域推进。目前主动公开的企业处罚结果涉及无施工许可开工、串通投标报价、大气和建设项目污染以及会计人员资质等方面。此外,重点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权力大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做好规划计划、财政预算、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以及政府实事项目、政府公报等全区性、跨部门信息的公开工作。

(四)畅通公开渠道,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受理点和查询点业务的规范和指导,设置政府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开展对“政务服务热线114”电话号码的提供和更新工作,并将电话号码及时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上公开,同时在5个街道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发放《便民电话号码手册》,便于公众免费取阅,畅通了对外服务的渠道。

2007年我区45个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486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398条,依申请信息目录88条,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2811条,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累计305条,共累计公开信息达3116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达656083人次,接受市民咨询1846次,其中网上咨询986次,按时办理率达95%,各部门接受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达860人次。全区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337件,同意公开的101件,其中通过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系统处理的186件,占全年总处理量的55.2%。

 

  公文类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计产生公文类政府信息980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335条,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0条,涉及国家秘密以外的其他免予公开的公文类信息363条。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截至2007年底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2007年度新增主动公开信息39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5%;规划计划类的信息5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3.1%;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18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6.5%。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34条,主要涉及以下三方面内容:(一)2007年静安区人民政府实事项目;(二)《2007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指导意见》、《2007年静安区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2007年静安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一步落实“一费制”办法的实施意见》等;(三)静安区有关地块拆迁公告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3条,主要是:(一)静安区2004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二)静安区2005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三)静安区2006年预算收入、支出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区在现有信息公开渠道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积极做好网上申请、网上咨询的答复处理工作。本年度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共现场接待人数达413人,收到网上咨询986件,并确保网上咨询件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率达到95%以上。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37件,其中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204件,信函申请125件,网上申请8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98%是房屋动拆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物业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在已经答复的33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101件,占总数的30.1%;“同意部分公开”0件。234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总数的69.9%,其中以“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为由否决公开的11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7%;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3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4.5%;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97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41.4%;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53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22.7%;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24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10.3%,其中属于“免予公开范围2”的3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4”的15件,属于“免予公开范围6”的6件,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15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6.4%。

200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受理工作不断完善并趋于成熟,建成“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处理系统”,并全面推进应用,实现申请受理、分发、答复和信息提供等业务的全程电子化,各项规范、制度不断建立健全。全区45个部门通过系统处理申请事件186件,占全年总处理量的55.2%。全年共受理依申请事件337件,从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两个特点:一是申请信息内容比较集中,98%以上的申请是有关动拆迁类的文件;二是申请对象以本地居民为主, 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交的政府信息申请有9件,主要是房地产类公司。

 

  咨询情况

本区2007年度共接受市民有关咨询184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447次,当面咨询接待413次,网上咨询986次。本区200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656083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信息公开目录、新闻中心、诚信收费、区长之窗、政府公报、政府实事项目、招考招生、财政预算、政府采购、统计月报

 

  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07年,区政府受理并审结因申请人对区政府有关部门信息公开答复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31件,其主要事由是要求公开土地批文、拆迁许可证等文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责令履行的案件共3件。区人民法院审结因原告对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不服而提出的行政诉讼案件共16件,主要涉及房屋动迁和土地批文等相关信息,其中1件被法院确认违法。无申诉案件。

 

  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

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工作人员63人,其中,全职人员5人,兼职人员58人。其中:

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人员2名,区监委、区法制办和区保密局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人;

区档案局作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中受理点,有工作人员3人;

我区45个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均设有相关工作人员,共55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07年我区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经费为15.25万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2007发生行政诉讼费用支出为1.2万元。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2007年未有此方面的收费。

 

  其他工作情况

2007年我区认真预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同时按照《2007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注重研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内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资源的效益。一是开展了法人数据库的信息公开试点工作,初步形成了本区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分类、公开、共享属性审核流程及相关制度规范,并完成了系统建设等工作。二是积极贯彻落实《条例》,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对照《条例》中4大类主动公开内容和23项重点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强了信息梳理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机制。

 

  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三年多的努力,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基本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但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如: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的把握有待加强,部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监管力度不够。

为了更好的深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一阶段工作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推进:

(一)拓展公开主体。结合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实施,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在公开层面上向街道拓展,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上向图书馆拓展,加快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查阅点建设。

(二)深化公开内容。围绕社会关注热点,重点推进审计结果、行政处罚结果、公共资金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覆盖率达到100%。拓展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重要政府信息解读服务,信息公开的实现由结果信息公开向过程信息公开转变,单向信息公开向双向互动转变,进一步满足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三)探索完善制度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出台信息公开督促建议制度(函告)制度、制定《静安区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探索完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做好公文报备系统与市有关系统的整合。

(四)深化信息资源分类编目和公开属性审核工作。推动信息资源编目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机结合,实现区电子政务平台上已有公文系统信息的自动编目,并与市有关系统连接。探索信息资源从发现、定位、共享到公开、发布的一体化流程和机制,完善系统对信息资源申请、审批和获取等环节的过程控制。将信息资源编目工作纳入区信息化项目的管理环节,增加目录服务系统的覆盖范围。

(五)优化环境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39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39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8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88

申请总数

337

其中:1.当面申请数

204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4.网上申请数

8

5.信函申请数

125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3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0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234

其中: 1)“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11

2)“信息不存在”数

34

3)“非本部门掌握”数

97

4)“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53

5)“免予公开范围1

0

6)“免予公开范围2

3

7)“免予公开范围3

0

8)“免予公开范围4

15

9)“免予公开范围5

0

10)“免予公开范围6

6

11)其它原因

15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18

网上咨询数

人次

986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413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447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656083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31

行政诉讼数

13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0

        2.邮寄费

0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0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