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城市图像监控系统(二期)--小区前端建设、共享单位联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上海上咨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城市图像监控系统(二期)--小区前端建设、共享单位联网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SZ07140-F(CG)
二、招标内容:
包件一:小区前端建设
包件二:共享单位联网建设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相关工程内容;
2、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
3、省部级颁发的安防(技防)工程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资质;
4、产品的最终制造厂家,或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
5、具备三年以上项目建设经验;
6、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7、具有良好的项目建设业绩和信誉。
四、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省部级颁发的安防(技防)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书(原件)
3、代理商必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的针对本项目投标的书面授权文件(原件);
4、 提供与本项目相似的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500万元的合同书(项目甲方必须为地市级(含)以上公安机关或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复印件须加盖项目合作双方有效印章);
5、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以备验核。
五、报名时间:2007年8月21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00~4:00)
六、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上咨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静安分部)
地 址:余姚路569号3楼326室
联 系 人:俞东明 顾 婷
电 话: 32210708 传 真:32210798
注:购买招标文件具体时间在资格预审后另行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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