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血液透析仪》等项目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就《血液透析仪》等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一、 项目编号:
07-10074(包件1);07-10075(包件2);07-10072(包件3);07-10073(包件4)。
二、 采购内容:
血液透析仪五台(包件1)
计算机放射成像系统一套(包件2)
呼吸机一台(包件3)
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一台(包件4)
三、 合格的竞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必须是独立的法人;
2、 企业注册资金在 50万元以上(含本数);
3、 满足各包件中注明的附加必备条件;
4、 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服务;
5、 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四、竞标人可以单独竞标一个包件或者几个包件。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厂商报名时需携带:
1. 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2. 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以备验核。
3. 相关产品的生产或销售许可证复印件或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2007 年 8月8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七、报名地点:静安区采购中心 ( 陕西北路1058号501室 )
联系人:周荣根 电 话:62278881-5006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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