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府发[2006]2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与社会发展
指标预期目标》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集团)公司:
区发改委拟定的《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与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已经区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四日
2006年静安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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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指 标 |
2006年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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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增加值 |
增长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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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财政收入 |
增长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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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增长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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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出口额 |
3.1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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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资金到位额 |
1.65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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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 |
43~46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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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就业岗位数 |
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力争达到2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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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失业人数 |
完成市政府下达的控制目标 |
上海市静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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