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区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一、关于2003年预算执行情况 1、2003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197,988.66万元,完成预算的 111.66%;比上年增收45,876万元,增长30.16%;加上中央收入返还和市财政补助款 60145.87万元,转移支付转入财力4722.23万元,调入参股红利350万元,财力来源合计为263206.76万元。 2、2003年财政预算内支出完成214,396.0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40%,比上年增长19.04%,增加34,297万元;加上上解市财政44493.39万元,财力支出合计为258889.48万元。 3、2003年度财力来源和财力支出相抵,收入大于支出4317.28万元,按规定增设预算周转金3,070万元,当年结余为1247.28万元。 二、2003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财政收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良性互动,主要收入项目全面增长。一是房产市场购销两旺,商品房销售和存量房交易量均创历史新高,价格稳中有升。拉动与此相关的房地产业税收、契税和建筑业税收分别增长了46%、78%和42%左右。增收税额占全部区级收入增量约60%。二是各类服务业二季度受到“非典”的影响,但三季度起快速回升,全年税收仍增长了27%。三是我区经济运行的质量效益不断提高,涉外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和其他企业所得税分别增长56.13%、65.55%和33.41%。四是因购房抵扣个人所得税政策五月份到期的政策性因素,上半年个人所得税收入冲高,下半年趋于平稳,全年累计收入继续保持了较高增速。 (二)围绕区域功能定位招大引强,招商引进税收继续支撑财政收入大幅度增长。2003年招商工作努力克服“非典”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继续加大力度。研究制订了关于扶持律师行业等一系列招商留商扶持政策;紧紧抓住重点楼宇和建设工地的调研引税;积极引进重点大企业。全年引进各类企业871户,注册资金16.35亿元,其中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24户,招商新增税收1.4亿元。 (三)全面推进支出管理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管。2003年,我区全面实行部门预算改革,各部门预算内外收支正式并入一本预算,实施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并对预算外部分支出项目实施统一标准。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工资直接拨付的单位增加10户,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5,0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贯彻《政府采购法》,进一步规范、扩大政府采购。全年完成政府采购21,376万元,比上年同口径增长50.53%,通过加强支出管理,进一步控制一般支出,节俭财力办大事;确保法定支出,社会保障和促进就业资金的安排落实,加大建设性投入。 (四)财政支出安排瞻前顾后,体现政府抗风险能力逐步增强。一是前几年市财政借入款已全部列支还清;二是消化了八运会时期体育场馆建设等部分基建宕帐;三是在收入大幅度超收,区财力增加的基础上,调整预算增加安排了4,000万元偿债资金,逐步巩固财政基础,增强抗风险能力。 三、关于2004年预算 (一)编制2004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会议和区委七届四次会议精神,围绕静安双高区建设实现新跨越的目标,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继续保持持续、快速、协调发展;逐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继续控制一般支出,节俭财力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为加快双高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2004年预算 按现行财政体制初步测算: 2004年财力来源合计约292,800万元,其中:区级收入227,700万元,中央收入返还和市财政补助约60,00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约4,800万元,参股红利调入约300万元。 2004年上解和支出合计约292,800万元,其中,上解市财政约37,300万元,区财政支出255,50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基本平衡。 四、抓创新,抓落实,确保完成2004年预算 2004年是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迈向静安双高区建设宏伟目标的重要一年。我们要确保完成预算任务,支撑我区经济事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一)进一步培育、稳定和引进税源,保持财政收入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 加快静安南京路功能开发,继续调整、优化商业商务结构,集聚我区商业商务优势。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各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明确的职责、任务和目标,扎实推进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努力增加区域经济总量。 继续加大环境整治和城市建设、管理力度,为我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落实区政府制订的新一轮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扶持重点产业和实施品牌战略。 积极做好本市财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对市财政下放我区委托征管的企业,要加强沟通、调研和服务,努力形成新的经济增量。 招商工作要研究新形势、新情况,寻求新突破。要充分挖掘招商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在规范市场运作和楼宇企业属地征管方面力争取得成效。同时,要健全招商服务网络,建立招商信息共享机制和招商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全区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招大引强,继续为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作出贡献。 (二)进一步推进支出预算管理改革,逐步健全公共财政体制 一是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推行公共财政支出标准,提高整体保障水平;探索环卫、绿化等部分预算项目支出标准和调整系数,优化财政资金配置;改革预算外资金拨付办法,提高预算外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基础管理规范化建设,明确预算责任,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执行“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支出”的规定,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共同增强“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理财观念,管好、用好财政资金。 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前两年试点的基础上,2004年在全区行政机关(包括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全面实行职工工资国库集中支付。同时,继续扩大政府采购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规模和范围。 三是严格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继续规范、扩大我区政府采购。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细则出台,组织开展采购单位财务人员和采购人员的培训辅导;探索实施零星设备定点采购,提高采购效率;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规范、便捷的政府采购运行体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财经秩序 继续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探索实施会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秩序;加强财政性专项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开展《政府采购法》执法检查,严肃政府采购法规;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加强财政性票据使用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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