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区财政收入、支出情况 一、关于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 1、2002年区级财政收入完成162,496.02万元,完成预算的128.46%;比上年增收48,977万元,增长43.14%;加上中央收入返还和市财政返回、补助款52,339.05万元;转移支付转入财力3,980万元;调入上海银行参股分红330万元,财力来源合计为219145.07万元。 2、2002年财政预算内支出完成180,098.2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49%,比上年增支29,705万元,增长19.75%;加上上解市财政30,434.77万元,财力支出合计为180098.22万元。 3、2002年度财力来源和财力支出相抵,收入大于支出8,612.08万元,按有关规定增补预算周转金3,000万元后,当年实际结余为5,612.08万元。 二、2002年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 一是上年度结转收入额较大,约16,600多万元。主要是房产税、营业税、契税以及部分企业所得税。 二是政策性增收额约有3,230万元。主要是税收征收和代扣代缴手续费改退库为拨款,以及增加诉讼费等一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上缴国库,形成收入增量。 三是招商引资继续保持较好形势,新增税收1.23亿元。 四是服务、餐饮、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与此相应的营业税、房产税、契税收入增长幅度突出。同时,个人所得税持续高速增长。 五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公共财政投入,促进加快双高区建设。全年投入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资金达24,161万元,比上年增长10.91%;投入社会保障和支持企业“协保”的资金达6,900万元,比上年增长34.37%;投入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各类专项扶持资金达36,561万元,比上年增长50.36%。 三、关于2003年预算 (一)编制2003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区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加快双高区建设和财政收入五年力争再翻一番的目标,全力促进区域经济和财政收入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继续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瞻前顾后,以丰补歉,控制一般,突出重点,继续集中财力办大事,为我区新一轮发展的各项中心任务和规划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二)2003年预算 按照新的财政体制初步测算: 2003年财力来源合计约239,780万元,其中:区级收入177,310万元,中央收入返还和市财政返回、补助款约58,370万元,转移支付转入财力约3,800万元,参股红利调入约300万元。 2003年上解和支出合计约239,780万元,其中:上解市财政约38,280万元,区财政支出201,50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基本平衡。 四、再接再厉,团结奋斗,努力完成2003年预算 200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快静安双高区建设的重要一年。我们要努力完成预算任务,为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为此,在预算执行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继续促进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巩固和扩大财源 按照静安南京路整体规划,努力加快功能开发,推进各项开发项目加快启动和建设,促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亮点。继续实施橱窗透亮和网点改造延伸工程,切实做好品牌引进和商业商务业态、功能调整工作;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 支持工业企业在改革中调整、发展,进一步优化工业结构;继续推进都市工业园区建设,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 研究制订新一轮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继续扶持重点企业、“小巨人”品牌企业发展壮大;进一步规范贷款担保办法,突出扶持重点,提高扶持效益。 (二)创新招商机制,保持招商引资的良好态势 招商工作要围绕集聚我区商业商务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创新的思路不断改进和完善招商机制。一是研究畅通海内外的招商渠道、引进方式和针对特殊企业、特殊项目的扶持政策;二是充分挖掘招商资源,深入开发“楼宇经济”;三是进一步健全授权委托招商办法;四是继续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不断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五是做好留商工作,巩固招商成果。 (三)优化治税环境,加强税收征管 税务部门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加强经济税源调研;要按照新的《征管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完善相关措施,深化政务公开,拓展服务领域,创造优良纳税环境;要继续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推进防伪税控工作,提高防范和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能力;进一步探索建立诚信机制,完善纳税信用等级管理制度,稳步推广普通发票有奖管理。 (四)继续推进财政支出管理改革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监督、分析预算内外收支执行情况和各项新的支出定额实施情况;在财政状况好转的情况下,坚持对各项支出严格把关,努力控制一般性支出,节俭财力加大重点投入。 二是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拨付改革。认真总结去年试行部分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的经验,结合《政府采购法》实施,调整、改进财政直接拨付办法。同时,在去年五户单位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国库集中支付试行范围。 三是进一步巩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要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继续组织采购单位开展法规、政策培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再上新台阶。 (五)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管理 继续开展《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整顿和规范财务会计秩序。继续做好清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工作;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缴库监督;进一步加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财政性票据使用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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