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静财预[2002]7号 关于变更预算外“收支两条线”帐户的通知 区属各行政事业单位: 由于机构改革,我局业务科室的职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继续做好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收入、拨付工作,从2002年2月1日起各区属行政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的预算外资金收入一律解入新的财政帐号,原预算外帐户停止使用。各单位在每月10日之前将上月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包括行政事业费收入、主管部门集中收入和其他预算外收入解入新帐户,暂扣款、保证金等收入也继续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帐户变更如下: 原“收支两条线”帐户: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1001207409014488979 工行静安支行南二分 改为: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1001207419226300318 工行静安支行南二分 原“暂扣款和保证金”帐户: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076457-2211470135 浦发静安支行 改为:上海市静安区财政局 076457-4291309631 浦发静安支行 特此通知。 静安区财政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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