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应对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持续上涨给困难群众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本区实施“五一”期间对困难家庭给予节日临时生活补助的特殊举措。截止4月30日前,全区11350余户困难得到帮助,补助资金达56.7万余元。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6.8%,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7.4%。针对这一情况,区民政部门把切实安排好节日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节前,该部门重点部署并发出通知,要求各街道民政和社会救助所“五一”期间以实物补贴的办法,对本区低保、低收入家庭、民政救助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残无业对象及特殊困难家庭,按50元标准实行节日临时生活补助,该项经费将从区民政局专项帮困列支。 另据悉,本区在确保实施全市调整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关于适当增加帮困粮油供应实物量有关事项的基础上,还落实了对支内帮困人员人均100元的“五一”节日补助,资助资金为836000余元。 记者 朱书华 静安时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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