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府任[2005]3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乐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乐理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宇卿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