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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乐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静府任[2005]3号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乐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乐理为上海市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上海市静安区住宅发展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陈宇卿为上海市静安区教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五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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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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