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撤销准予上海和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在江宁路466号艺海剧院楼顶“静安‘高起点、外向型、国际化’”广告设施的行政许可的决定
上海和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你司于2008年3月14日取得的编号为2008-静(固)-0017《上海市准予市容环卫行政许可决定书》,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现予以撤销。
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八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