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请制定《静安区城市道路空间管理的有关规定》的请示
静安区人民政府:
为以优美环境迎接2008年奥运会和2010年世博会,上海市政府专门发布了市府办(2008)2号、3号文件,明确提出今明两年加大对人行道综合整治力度的要求,重点清理占用公共空间资源的户外广告和非商业广告设施。
为更好地贯彻市府相关文件精神,同时有效制止现今各类宣传设施占道现象,提升我区道路空间环境品质,我委草拟了《静安区城市道路空间管理的有关规定》,特报区政府审定。
特此请示。
附件:《静安区城市道路空间管理的有关规定》
静安区市容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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