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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2008年市容市政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第七次会议为指导,按照市、区委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我委工作重点,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能,将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各项重点工作的始终,确保我委重点工作圆满完成。

一、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结合我委工作实际,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廉洁自律教育,进一步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1、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领会关于开展反腐倡廉的重要精神。通过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十七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中共上海市纪委九届二次全会、区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和认识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内涵、新要求、新任务,并结合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精神实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政纪和廉洁从政道德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拒腐防变、勤政廉政意识。

2、认真总结警示教育经验,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组织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学习培训,举办培训班、报告会及知识讲座,聘请专家学者和有关方面领导来我委讲课,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的思想认识。

3、运用正反典型事例,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做到防范关口前移。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专题教育片,深刻剖析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例,举一反三、吸取教训,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法纪意识。在党员干部中推行警示谈话制度,对违纪违法的苗子进行预警,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防止党员干部发生“触高压线”情况。

二、分解工作目标,推进全年各项工作

按照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结合我委今年的重点工作,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为贯彻落实我委重点工作提供有力保证。

1、制定和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职能分工。按照区委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意见,将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各项工作目标实施责任分解,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确保各职能部门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参与作用,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进程。

2、坚持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做好与各部门的党风廉政、政风行风、工程项目责任书的签约工作,进一步强化第一责任人“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突出责任分工、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重点环节,认真抓好落实。明确责任追究的内容和界限,规范责任追究的程序,强化责任追究的力度,进一步增强责任追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制定和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表。结合我委实际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设计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长效管理工作推进表,明确各阶段工作要求和重点抓手,将各阶段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工作年度目标管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深化效能监察

继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运行机制,把管理人、财、物的重要部门、重要岗位作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的监督、检查,推进效能监察工作,促进工作实效。

1、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自觉遵守八项严格禁止性规定,认真做好自查,加强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贯彻执行区委常委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八不”承诺,加大对重点工作、重大决策的监督力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工作。

2、制定和完善“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根据区委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对我委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具体内容进行细化,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着力加强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的制度建设,增强集体领导、集体决策的能力,从制度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3、进一步加大效能监察力度。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对我委的重点工作、重大决策做好效能监察工作,开展效能评估,加大绩效考核力度,明确工作绩效的责任追究,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纳入全年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进一步促进工作实效。

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提高工作成效

在总结2007年政风行风重点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深入贯彻“跨前一步、为民服务”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三个无缝衔结的理念,扎实、有效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动员。根据区纪委纠风办工作部署,制定2008年政风行风建设实施意见,就工作责任、管理服务行为规范、窗口责任制等方面,明确落实各单位、部门的政风行风工作目标和任务。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动员,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性,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

2、加强社会监督,加大政风行风宣传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监督员会议,认真听取意见;继续加强与区精神文明市民巡访团的沟通,主动接受市民巡访团的检查、帮助;走访各街道社区,开展调查研究,与社区事务所、居民进行零距离沟通,提高街道、社区干部对我委工作的认同感和支持度。

3、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加强对外“窗口”建设。对照2007年测评中存在的问题,结合2008年十大便民措施的实施,自觉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梳理、排摸、分析,及时督促整改、有效根治顽症。继续深化对外“窗口”建设,巩固和深化“收件回执”制度,着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不断推进办事“窗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努力降低工作投诉率,提升居民满意度,切实做到“跨前一步、为民服务”。

 

附件:区委常委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八项规定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2008225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doc

2008党1号(附件:区委党委会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提出的八项规定).doc
 
 
内容摘要 :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产生日期 : 2008-02-25
文件编号 :
索取号 : JC2300000-2008-002
发布机构 : 区市容市政委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