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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关于李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经静安区市容市政党工委20071023会议决定:

李丹同志任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助理;

吕丽芹同志任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助理;

赵宏同志任静安区静安寺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助理;

张燕芬同志任静安区南京西路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助理;

夏锋同志任静安区曹家渡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助理;

冯金利同志任静安区渣土管理所所长助理;

魏娜同志任静安区市容景观管理所所长助理;

沈敏同志任静安区市容环境综合管理中心主任助理。

以上八位同志聘任期为二年,其中试用期为六个月。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20071121                           

 



关于李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doc
 
 
内容摘要 : 关于李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产生日期 : 2007-11-21
文件编号 :
索取号 : JC2400000-2007-024
发布机构 : 区市容市政委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