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迎“特奥”、“女足赛”市容保障工作的计划
根据沪容环〔2007〕25号文件精神,我区认真贯彻,从组织领导、任务分解、方法措施、检查验收四个方面逐项落实,制定了“迎特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区委区府有关会议精神,要高度重视世界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在上海举办,充分认识到这是国际残疾人体育运动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我区市容环境整体保障水平的一次检验。为此,市容市政系统成立“迎特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竺敏国
副组长:刘增伟、万云华
成 员:董幸福、夏运红、周励、梅金来、陈佩心、夏志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办,办公室主任由董幸福、夏运红兼任,成员有:吴潮军、陆根娣、蒯小虎、周新华、房息珍、汪志秀、杨培国、刘文家、吉卫忠、张玉顺、董伟建、任昱琳。
二、任务分解
1. 建构筑物外立面整治——由市容办负责,结合示范区域创建,对特奥涉及的主要道路两侧外立面进行粉刷,整治遮阳雨棚,拆除违章搭建,同时做好第五立面屋顶垃圾的整治。
2. 店招店牌整治、景观围墙建设——由市容办负责,按示范区域创建和南京路支马路综合整治工程计划,逐一落实整新整治,切实保持与周边环境协调,并具有区域特色。
3. 集贸市场等周边市容环境整治——由市容办和城管大队共同负责,重点做好菜场尾巴、乱设摊整治。
4. 责任区管理和占路设亭整治——由市容办和城管大队共同负责,进一步加强对跨门营业、乱占道、乱悬挂、乱停车、乱晾晒、乱设牌以及乱招贴、乱涂画的整治。对有碍市容观瞻、妨碍残疾人通行的“占路设亭”,在按计划整治的同时,重点抓好“涉奥”重点道路整治,按照“区别对待,急事先办”的原则在9月份前落实“拆除”和“整新”措施。
5. 街景灯光、户外广告——由灯光办和街景所负责,加强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和调整不协调灯光,确保完好率,并根据局部需要设置临时灯饰。
6. 居民小区、弄堂内及共用部位环境卫生整洁、有害生物控制等——由爱卫办负责,在正常运作卫生检查制度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开展“涉奥”专项整治。
7. 加强道路冲洗和保洁,确保特奥比赛场馆垃圾运输日产日清,环卫设施完好——环建(集团)公司负责,环卫业务科督办。
三、方法措施
1. 委系统各职能科室和基层市容所、城管分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不断提高“涉奥”重点路段、区域各商家(单位),对“迎特奥”市容环境保障工作的知晓率、主动性和积极性。
2. 结合示范区域创建,店招店牌更新改造,南京路支马路综合整治,占路设亭整治以及责任区管理等各项工作,加强各街道市容所和城管分队的联动,实现管理和执法无缝衔接,进一步提高市容环境整治的实效性,确保25号文件确定的我区11处特奥比赛场馆周边市容环境优良。
3. 加强队伍内部建设,提高管理和执法的文明程度,以实际行为给予智障肢残人以更多的关爱,提供更多更热情的服务、帮助。
4. 加强值班,落实应急力量。委系统各“涉奥”职能科室和基层单位,要结合夏令热线开通,落实专人在迎特奥市容保障期间的值班应急制度,落实处理应急事件的力量,快速解决各类问题,切实维护好上海国际大都市的良好形象。
四、检查验收
1. 以块为主,各街道市容所牵头,城管、公安、工商、卫生、非机动车管理中心等对应置部门每周开展一次自查自纠活动,对各类市容违章行为责令当事人(单位)当场整改或限期整改,对“涉奥”场馆周边环境及重点路段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2. 委联合督查处置小组在原每周二次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每周再增加一次(白天、夜间交替出击),对发现的问题除当场处置的以外,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反馈到各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 9月15日前,委迎特奥市容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城管、市容所、环建(集团)公司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对全区11处“涉奥”场馆及重点路段的市容环境状态,包括各种硬件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全方位检查验收。对于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归属最晚9月25日前整改完毕。
4. 从10月份特奥开幕到闭幕为巩固保障整治成效,保持市容市貌常态优良阶段。以块为主,各街道市容所联合城管等对应设置部门,带领协管队加大日常巡查整治力度,重点路段和场馆周边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固守,防制各类违章行为回潮。
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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