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金来等同志拟任职的函
静安区人事局:
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上海市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静安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上海市静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静府发[2002] 6号),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为4室8科,行政编制55名。按照《关于加强静安区党政机关科级干部职数管理的通知》(静编[2000]12号)和《关于静安区机构改革实施“三定”工作的意见》(静编办[2001] 1号)的规定,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可设正副科长20名、正副主任科员11名。目前,在职科长10名、副科长6名、主任科员10名、副主任科员8名。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通过民主推荐、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党政办公会议充分酝酿、讨论和任职前公示等程序,经研究拟任命梅金来同志为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灯光广告管理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任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拟任命黄薇同志为静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爱国卫生办公室主任(正科级,任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拟任命丁亚琴同志为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任期三年,含试用期六个月)。
梅金来,男,1957年3月出生,汉族,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2月参加工作。现为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灯光广告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1998年8月任现职级)。
黄薇,女,1970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97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科员,2003年4月任现职级)。
丁亚琴,女,1972年11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199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6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委员会团工委副主任科员(2001年3月任现职级)。
当否,请批示。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200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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