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招聘录用静安区市容市政委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的实施方案
静安区人事局: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和你局的统一部署,现决定对2007年度报考静安区市容市政委所属事业单位,并已进入面试分数线的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面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拟录用职位的任用条件,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准确、客观的评价,确保新录用人员的质量,从而不断优化基层队伍结构,提高基层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面试对象
静安区市容市政委所属事业单位今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人,符合报考我委所属事业单位街道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管理员等9个职位条件,达到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综合知识》和《写作知识》考试合格分数,并按区人事局每个职位1∶3比例划定的面试分数线,我单位进入面试的人数为40人。
三、面试时间
6月20日(周三)上午8∶30,下午1∶30
四、面试地点
新闸路1931号四楼会议室,候试室设在三楼会议室。
五、面试方法
1、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由我委按照职位要求设置考题。
2、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 — 20分钟。
3、面试前,审核考生报名依据的有关证件(原件)和相关资料。
六、评分方式
每位考官根据考生面试中的总体表现,综合评定其在“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交往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气质与仪表”等方面的得分,总分为100分。
七、面试考官
我委由党政班子成员、人事、纪检、劳资干部等组成面试考官小组。主考官由市容市政党工委书记李德祥同志担任(面试考官小组名单附后)。
八、体检、政审、录用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集体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绩表现和任职资格等进行全面审核,再参加由区人事局统一组织的体检。政审、体检合格者经一周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由招录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上报区人事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附件:2007年静安区市容市政委招录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名单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二○○七年六月十五日
2007年静安区市容市政委招录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考官名单
主考官:李德祥 市容市政党工委书记、城管大队党委书记
考 官:李卫平 市容市政党工委副书记、主任、环卫局局长
王振忠 市容市政委副主任、城管大队大队长
竺敏国 市容市政委副主任
姚德兴 市容市政委副主任
戴剑华 市容市政委副主任
鲍晓丽 市容市政委副主任
陈 杰 市容市政委副调研员
王 隽 市容市政委组织人事科科长
钱兰英 市容市政委纪检监察科主任科员
周凤洁 市容市政委劳动工资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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