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共静安市容环境协管服务社支部委员会的决定
机关各科室、基层各单位:
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充分发挥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协管队伍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和党员组织管理。
经区市容市政党工委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会议决定,并经区委组织部批准,建立:
中共静安市容环境协管服务社支部委员会。
中共静安区市容和市政管理工作委员会
200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