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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突击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突击活动的通知

 

各委员单位:

为了巩固我区灭鼠达到国家标准的成果,继续将鼠密度控制在较低水平,预防和控制鼠媒疾病的发生,根据市爱卫会对2007年除害工作的要求,定于2007320日至420日,开展春季灭鼠突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范围与重点

全区有鼠患的各类单位和居民户均属本次活动范围。重点是集市(菜场)、食品加工销售和餐饮类单位及周边绿地、各类工地(包括动拆迁工地)、老式居民区、下水道及鼠情严重的其他单位。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 316前各街道、各部门要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灭鼠防病知识宣传;各街道完成鼠情调查、组建投药员队伍、做好灭鼠药械的准备; 315区爱卫办组织对投药员进行灭鼠技术培训,各街道除害站做好灭鼠前密度测定。

2、集中投药阶段:317330。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技术要求统一投放灭鼠药械;区爱卫办组织灭鼠投药质量抽查。

3、补课阶段:4246。各部门、各街道根据投药质量检查情况,做好药物补投工作,同时检查督促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落实防鼠设施。

4、检查阶段:49413。各部门、各街道结合卫生月活动,组织各单位、各小区开展灭鼠后的环境整治,清除鼠迹。区爱卫办组织以灭鼠为重点的专项执法活动,对灭鼠活动不力的单位进行处罚。

5、巩固总结阶段:416420。各部门、各街道继续对鼠情严重的单位及小区加强灭鼠技术指导和检查,并做好春季灭鼠突击活动小结; 419各街道除害站做好灭鼠后密度测定; 4月底,爱卫办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区进行综合检查,组织开展灭鼠活动效果考核。

三、药物选择

本次春季灭鼠活动用药以抗凝血杀鼠剂为主。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遵循安全、有效、统一用药原则,加强鼠药管理,规范灭鼠用药安全,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急性剧毒杀鼠剂。

四、活动要求

1、围绕让“虫害远离生活”的主题,各街道、各部门要加强对灭鼠工作的领导,以巩固灭鼠达标成果,防止鼠媒疾病,保障市民健康目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鼠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实施春季灭鼠活动,积极落实灭鼠活动所需的人、财、物,确保灭鼠活动的正常开展。

区建委负责做好各类工地(包括动拆迁工地)的灭鼠工作。

区绿化局负责做好公共绿地的灭鼠工作。

区房地局和置业集团负责做好居民小区外环境(包括小区绿地)和下水道的灭鼠工作。

区民防办负责督促各地下设施使用单位做好灭鼠工作。

区经委负责督促各商业单位尤其是中小饭店、食品加工销售单位、菜场(集市)做好防鼠、灭鼠工作。

各街道负责督促和指导辖区单位开展防鼠、灭鼠工作,并为自行灭鼠有困难的单位提供灭鼠服务。

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全区灭鼠工作的技术培训、 技术指导和鼠药误食的急救准备工作。

工商分局负责做好违禁鼠药的查处工作。

区爱卫办组织开展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害执法活动和灭鼠效果考核。

2、各单位尤其是各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要认真做好防鼠、灭鼠工作,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在98%以上。各街道要加强对辖区内各单位防鼠设施的督查工作,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在95%以上,区经委要加强对餐饮食品类单位防鼠设施的督查工作,确保防鼠设施合格率在95%以上。

 3、静卫有害生物防制公司要根据区爱卫办的安排,协助做好全区春季灭鼠突击活动的药械准备工作;各除害服务站负责辖区内自制毒饵的加工配制工作,自制毒饵应严格掌握配比浓度,确保质量。

4、各单位、各街道要做好用药安全宣传,加强对鼠药的管理,做到有专人保管,鼠药投放有记录,及时、妥善处置剩余鼠药。

5、各单位、各小区鼠药投放必须严格按照鼠害防制的上海市地方标准执行,并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儿童及其他市民误食。

 

 

 

 

 

静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三月六日                       

 



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突击活动的通知.doc
 
 
内容摘要 : 关于开展2007年春季灭鼠突击活动的通知
产生日期 : 2007-03-06
文件编号 :
索取号 : JC2304000-2007-004
发布机构 : 区市容市政委
载体类型 : 纸质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