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科室、基层单位:
二○○七年春节即将来临,为更好地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和清洁、舒适的居住环境,使全区人民愉快地欢度佳节,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关于春节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市容环境卫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环境卫生管理方面
1、提高道路的清扫保洁质量。在做好日常道路保洁的基础上,一要重点加强对景观道路、主要商业街、中小道路、结合部的道路清扫保洁;二要组织好脏、乱、差死角的清理和沿街暴露垃圾的清除;三要及时清扫烟花爆竹垃圾,确保道路及居住区的整洁卫生;四要加强人行道和公共广场的冲洗保洁工作,确保人行道和广场的整洁;五要提高道路两侧废物箱的收集班次和频率,确保道路整洁和垃圾不落地。
2、提高对环卫设施的保洁、维修和管理水平。一要做好固定公厕、流动公厕的保洁管理工作。要强化公厕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窗口服务意识,对主要商业街区、观灯区域、旅游景点、居民集中区域的公厕要延长开放时间,并要做到文明礼貌、规范服务、方便市民。二要对全区内的垃圾箱房、废物箱、倒粪站等环卫设施、设备加强巡查、及时维修,要确保节日期间的环卫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整洁。
3、提高居住区环境卫生水平。节日前,各街道市容所要配合节日大扫除,加强对居民小区的巡视,发现装修垃圾,及时与物业或业主协调,督促其按规定堆放并及时清运。同时,要合理调配垃圾箱房保洁人员,落实专人看管和保洁责任,坚持每天冲洗垃圾箱,确保垃圾箱垃圾不外溢。节日期间如发生粪便满溢,应及时协调物业疏通,或联系作业单位进行抽粪,确保居住区环境卫生整洁。
4、加强对废弃物的收运管理,确保生活废弃物的日产日清。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要严格按照“四清”标准(桶清、点清、路清、车清),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并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对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关门垃圾在节前要进行彻底清除;对居民小区化粪池、蓄粪池进行预抽空,防止节日期间发生粪便满溢;考虑到节日期间厨余垃圾量增多,作业部门要调整好车辆,安排好人员,确保餐厨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同时,相关部门要主动与江桥焚烧厂及蕴藻浜码头协调,做好因天气突变,江桥焚烧厂进厂通道结冰、及车辆无法进入码头卸料等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市容门责管理方面
1、加强对乱设摊和跨门营业等现象的整治。节日前,各街道市容所应做好乱设摊集中整治点的固守工作,重点加强对静安寺周边、吴江路、昌化路、襄阳路、大沽路、新镇宁集市周边的固守。要加强对道路两侧和居住区内的乱设摊、跨门营业、乱堆物等现象的整治,尤其是对主要景观道路、商业街、交通集散点、观灯区域和旅游景点等区域进行重点整治。控制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周边的乱晾晒。同时,要强化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要巩固“清洁周”活动的成果,使节日期间的市容市貌有明显改观。
2、广泛开展市容环境清洁行动。一是要全面清除各类“三乱”黑色广告污染。二是要整治沿街各类施工工地及其周边的市容环境,督促工地设置规范的遮挡围栏,及时做好施工期间和完工后的保洁工作。三是要加强对集市菜场周边等市容环境的长效管理工作,落实有效措施,确保清洁、整齐。
3、积极做好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节日期间,要规范渣土垃圾运输管理,提高渣土运输车辆的密闭化运输和车辆整洁程度,有效控制渣土垃圾飞扬散落。做到车辆不洁不出场、车辆不清不上路。渣土管理所要加强对无证洗车摊点及沿道施工工地的管理,要适时会同城管大队,联手对区域内无证洗车摊点、施工工地、渣土车辆污染道路的行为进行突击整治,加强巡查,防止偷倒、乱倒渣土、泥浆等现象的发生。
三、其它相关工作
1、加强平台案件的受理,确保案件处理及时率。节日期间,环卫管理科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对平台转来的关于市容环卫方面的案件时要及时受理,及时转到相关单位处置;各相关处置单位接到环卫管理科转来的平台案件时,要及时受理,在规定的时效内处理完毕,并及时反馈环卫管理科,要确保平台案件的处理及时率。
2、加强督察力度,确保整改及时。节日期间,督察小组应加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单位。对督查小组通报的问题,各街道市容所、总公司应进行快速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同时,节日期间,市局将对各区暴露垃圾情况进行巡回检查,为此,各相关单位责任人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并在接到市局暴露垃圾办清除暴露垃圾指令后,15分钟内有人到现场进行处理。
3、加强投诉的受理,确保“三个二”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节日期间,环卫管理科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在位,各街道市容所、作业单位相应安排好值班人员,调配好车辆等装备,确保市民投诉在第一时间内有人受理并处理,确保“三个二”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四、具体措施和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要按照本局节日工作的总体安排,结合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制订节日期间各项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员,落实到人。
2、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局、基层两级业务部门和作业单位,节日前夕和节日期间要有针对性地安排业务检查,重点是检查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和市民来信来访问题解决的处理及时率和满意率。对巡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
3、加强教育,确保安全。各相关单位在节日前,要利用各种场合加强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要教育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防止疲劳开车,严格禁止酒后驾车,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值班,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配备相应值班力量,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落实好管道疏通人员、设施维修人员等应急小分队,并落实好应急值班车辆,及时、快速地解决市民对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投诉和其它突发事情。
各街道市容所、相关作业部门节日工作计划、节日期间业务值班人员名单于2月15日之前报局环卫管理科。
(环卫管理科值班电话:62583563;传真:62717969)
二○○七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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